反義詞 | 反義詞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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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 | 和平:指沒有戰爭和衝突的狀態,也可指在個人或社會內部沒有衝突、爭執或暴力的狀態。和平通常與安寧、安全、合作和互相尊重等價值觀和行為相關聯。在國際關係中,和平通常指的是國家或地區之間沒有武裝衝突或戰爭,而是透過外交手段解決爭端和保持穩定的狀態。和平也可以用來形容個人內心的平靜和平和的狀態,與內心的和諧、熱愛和善意相關。 |
友好 | 友好是指彼此之間關係融洽,互相善待,和睦相處的狀態。友好的人對待他人友善,樂於助人,積極與他人交往。 |
溫和 | 溫和是形容詞,用來描述一個人或事物的性格或態度溫柔、溫順、和藹、不激烈、不強硬的特點。一個溫和的人通常表現得友善、體貼,很少生氣或表現出激烈的情緒。一個溫和的事物可能指某種能夠給人帶來舒適、溫暖、柔和感覺的東西,比如溫和的陽光、溫和的風。總體而言,溫和意味著和諧、柔和、親切、不衝突的特質。 |
謙遜 | 謙遜是指不自誇、不炫耀,對自己的能力、成就或地位不過分誇大,對他人表示尊重和謙讓的品質。 |
禮讓 | 指在交往、行為中主動退讓、讓步,以示尊重、謙虛或順應對方的意願。 |
和諧 | 和諧:指事物或關係之間的和睦、協調與平衡狀態。在社會學中,和諧常被用來描述社會中各個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和相互作用的一種良好狀態。和諧還可以指表示事物內部各部分之間的協調一致或平衡的狀態。在文化和哲學領域,和諧也指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共存和發展。 |
平等 | 平等是指人們在權利、地位、機會等方面擁有相同的待遇和享受的狀態。它強調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平等對待,不受到任何不公平的歧視或偏見。平等是一種基本的人權原則,也是社會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標誌。在平等的原則下,人們應該享有平等的機會和待遇,無論他們的性別、種族、宗教、國籍、年齡、社會地位等等。平等的實現有助於建立一個和諧、公正和穩定的社會。 |
尊重 | 尊重是指對他人或某一事物持有敬重、敬意的態度或行為。尊重是基於對他人的尊嚴、權利和自由的認可,表現為對他人的觀點、信仰、意見和感受的包容和尊重。尊重並非只是表面的客套或虛假的示好,而是內心深處對他人與自己平等地相處的態度,包括言語上的謙虛和尊重,行為上的維護他人的尊嚴和權益,以及對不同觀點和意見的尊重和接納。尊重的存在能夠建立和諧、和睦的人際關係,增強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