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義詞 | 反義詞釋義 |
---|---|
儲存 | 儲存是指將某物保留下來,使其不被丟失、損壞或消失,以便將來使用或觀賞。儲存可以透過儲存、保管、保護等方式實現,旨在維護某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
保留 | 保留是指將某物或某種狀態保持不變或保護起來,不丟失或不損壞。在不同的語境中,保留可以指保持某種物品、資訊、權益、職位等;也可以指儲存某種狀態、特徵、習慣等。反義詞丟失則表示遺失或失去某物,損失表示失去某種價值或好處。 |
留存 | 指將某事物保留下來,不讓其消失或喪失。可以指保留思想、記憶、物品等。 |
保持 | 維持原狀或狀態不變,保護、儲存某種狀態或物品的完整性和穩定性。 |
維護 | 維護指在一定範圍內保持事物的正常狀態,保護事物不受損害或破壞;同時也可以指為了維護公共秩序或權益而採取行動。 |
延續 | 表示時間、空間等方面的持續性,不中斷或不停止。 |
繼續 | 表示面對困難、危險時,敢於冒險、堅定不移的精神狀態。 |
顯現 | 表示某種事物或現象在視覺上或其他方面變得可見、可察覺、可感知。 |
顯露 | 顯露,是指某種情感、特徵、性質等在外部表現出來,使其變得可見或可察覺。當某種資訊或特點透過行為、言語、表情、姿態等方式展示出來時,我們可以說它顯露了出來。顯露也可以指以明顯的方式表達出來,使人能夠清楚地感知到某種意圖、態度或態度等。透過顯露,個人或物體可以展示出自己真實的一面或所具有的特點。 |
突出 | 突出是一個動詞,表示將某個事物或特點在其他事物中凸顯或突出顯示出來。在描述時,可以用來表達某個事物在數量、質量或重要性上的顯著優勢或突出的地位。此外,突出也可以用作形容詞,表示在外觀、特點或性質上顯著或引人注目。在藝術或設計領域中,突出也可以指某個元素在整體作品中的強調或突出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