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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的反義詞

“出讓”共收錄8個反義詞(收回、收購、收受、買進、佔有、保留、保持、保有),出讓的意思是:出讓是指將某種權利、財產或責任等轉交給他人。
“出讓”反義詞
收回、收購、收受、買進、佔有、保留、保持、保有
“出讓”解釋
出讓是指將某種權利、財產或責任等轉交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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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個反義詞: 左券
下一個反義詞: 寧馨兒
“出讓”其他反義詞解釋 補充糾錯
反義詞 反義詞釋義
收購 收購是指透過購買或交換資金或其他資源,獲得對某個企業、機構或個人的控制權或所有權。在收購過程中,一方以一定金額或其他形式的交易方式購買另一方的股權、資產或業務,從而實現對被收購方的控制或所有權。收購通常是為了擴大市場份額、增加競爭優勢、獲得新技術或資源等目的。
佔有 指對某物的控制、使用權或所有權。
保留 保留是指將某物或某種狀態保持不變或保護起來,不丟失或不損壞。在不同的語境中,保留可以指保持某種物品、資訊、權益、職位等;也可以指儲存某種狀態、特徵、習慣等。反義詞丟失則表示遺失或失去某物,損失表示失去某種價值或好處。
保持 維持原狀或狀態不變,保護、儲存某種狀態或物品的完整性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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