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義詞 | 反義詞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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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 普通是指與一般情況相符合,沒有特殊或異常之處的。在常規或平凡的範疇內。 |
平凡 | 形容事物普通、常見、缺乏特別之處,沒有引起注意或驚豔的特點。 |
常規 | 常規是指符合一般規範、常見做法或普遍約定的事物或行為。常規通常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習以為常、普遍接受的標準或規定。常規的近義詞包括常見、平常、普通等,反義詞包括非常規、不常見、特殊等。常規的概念與特定領域或情境相關,可能會有不同的解釋和定義。 |
一般 | 表示事物在一般情況下的狀態、性質或情況,沒有特別或特殊特徵。常用於描述一般的規律、概念或情況。 |
共同 | 共同指多方一起、一同參與或擁有的意思,表示事物或行為的彼此相同或相似。 |
普遍 | 廣泛存在或適用於大多數人或事物的。 |
眾多 | 1.多;許多。 |
群體 | 指由若干個體組成的整體,具有共同的特徵、目標或利益的人或物聚集體。群體可以是社會、生物或其他領域中的集合體。 |
集體 | 指由多個人或事物組成的整體,具有共同的目標、意識和行動。集體強調了個體之間的互動、合作和協調,具有團結、共同努力的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