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頭裡藏著一隻拇指羊

[ 睡前故事 ]

睡前故事枕頭裡藏著一隻拇指羊

藍爺爺買了一個新枕頭。

咩咩,咩咩。晚上,藍爺爺的腦袋剛一挨著枕頭,就聽到一陣小羊的叫聲。

是羊圈裡的羊在叫嗎?

藍爺爺披上衣服,提著馬燈,來到羊圈。

呼呼呼……羊兒們都睡得很歡呢。

藍爺爺回到了床上。

咩咩、咩咩、咩咩。這次,藍爺爺的腦袋還沒挨著枕頭,又聽到一陣細細的、柔柔的叫聲。

他認真地、仔細地聽,還拉著藍奶奶一起聽。

羊的叫聲是從枕頭裡傳出來的呢,好奇怪哦。

藍爺爺將枕頭小心翼翼地開啟,扒拉出做枕芯的苜蓿草,再扒啊扒——呀,裡面居然藏著一隻小羊!一隻很小很小的小羊,就像嬰兒的拇指那樣大小。

“我養了那麼多的羊,還從來沒見過這麼小的羊呢。”藍爺爺將小羊放在自己的掌心裡,高興地說道。

“我餵了那麼多年的羊,也沒見過這麼小的羊呢。”藍奶奶也激動地嚷道。

他們為小羊端來牛奶。小羊不吃。

他們為小羊拔來嫩草。小羊不吃。

小羊低下頭,吃起那些苜蓿。它吃一口,就長高一點。再吃一口,又長高一點。

“真希望小羊不要再吃那些苜蓿了。”早上的時候,藍奶奶對藍爺爺說。

是啊,有一隻能放在掌心的羊是一件多麼奇妙的事。即使不能,能擁有一隻放在桌上的小羊也很不錯啊。藍爺爺咂巴著菸斗,默默地想著。

也許是小羊懂了藍爺爺的心思,也許是別的什麼原因,它由每天吃兩口苜蓿變成了每天只吃一口。也就是說,它每天就只長高那麼一點點啦。

有一天,藍爺爺看著籃子裡的小羊,突然說:“咦,它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們在暴風雨中走失的那隻小羊呢。”

藍奶奶不信。

藍爺爺指著小羊耳朵後一個很小很小的斑點,說:“你瞧瞧這裡。”

但是,藍奶奶還是不信,耳朵後有斑點的羊可多了。

“但每一個都不一樣啊,那隻羊正巧在這個位置,絲毫不差呢。”藍爺爺說得很肯定。

“一定是我們的那隻小羊回來了。”藍爺爺又說。

小羊還是一天一口苜蓿,小小的一口。吃啊吃啊,長啊長啊,過了整整330天。苜蓿吃完了,小羊也變大了,變得和過去藍爺爺丟失的那隻小羊一樣大了。

“呀,它果真就是我們走失的那隻羊呢。”藍奶奶高興地抱起小羊,大聲地嚷道。藍爺爺不說話,只是微微笑著。那一刻,他覺得,世界上沒有比走失的小羊又回到自己身邊更幸福的事了。

藍爺爺的鄰居們聽說了枕頭裡藏有小羊的事,都跑去鎮上買苜蓿枕頭。不過,他們的運氣不夠好,枕頭裡始終沒有傳出好聽的咩咩聲。

愛情故事請到我眼睛裡放牧你的羊只

少年在我家棉田的邊緣放牧。他的羊,白而肥,像一朵朵移動的白色雲朵。他笑起來的樣子,像田地裡綻開的棉花,豐滿而溫暖。

他在秋天的黃昏,打著呼哨從我的身邊經過,他說,嗨,明天你還在嗎?我說,不,就跑走了。後來我想我當時的樣子一定像一隻蠢笨的企鵝,他一定不會知道,我跑開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自己難看,裝棉花的布兜那麼大,像一個巨大而臃腫的肚子,難看死了。

那個陽光少年是高年級的同學,在我家向東半公里,涉過一條小河就是他居住的村子。他每天放學後都會去牧羊,如同我每天放學後去幫母親摘棉花。

自那以後,我再也沒去摘棉花,後來,母親告訴我,有個孩子真奇怪,我們家棉田附近明明沒有草可以給羊吃了,可他還是天天去牧羊。

第二天放學後,鄰居捎口信說,母親摘的棉花太多了,讓我去幫忙。我騎著單車奔向棉田,等我到達時,母親還剩下半壟就摘完了。我躺在軟綿綿的棉花堆上等母親,看白雲輕輕從眼前飄過。

他打著呼哨由遠及近,我坐起來,對他說,嗨……他遠遠地看著我笑。

我問他:這裡已經沒草給羊吃了,你為什麼不換個地方放羊?

他微微張了張嘴,又合上了,跑過來小聲說,因為我心裡也有隻羊啊,只有在這兒,我心裡的那隻羊才能找到他要吃的草。

我發瘋一樣地笑了,大聲跟母親說:娘,他說他心裡有隻羊!

他的臉突然紅了,逃也似的跑掉了。他的羊,散落在秋天金黃色的原野上,像零星的白雪灑在黃澄澄的金箔上。

那一年,我13歲,他15歲。隨著我們各自讀了不同的高中,連名字都不曾相互知曉的我們,離散在茫茫人海。

大二時,我收到一封來自陌生人的E-mail。他說,嗨,你好,我是那個心裡有隻羊的男生,你還記得嗎?

往昔的歲月,如徐徐向兩邊開啟的大幕,緩緩地露出了散發著芬芳香甜氣味的棉花,還有那個趕著羊群打著呼哨的少年……

那年情人節的清晨,我收到了一張樸素而祥和的電子賀卡,他說,能允許我在你的眼睛裡放牧我的羊只嗎?

那是我聽到的最富有詩意的求愛語,他讓我的心,在春寒料峭的二月裡,開滿了六月的花朵。

再後來,我問在另一座城市讀大學的他,是怎麼知道我的名字的?又是怎麼找到我的地址的?他說,只要心裡有愛,一切就有可能。

我信。

只要心裡有愛,無論風雨,每一個日子都可以是情人節。因為愛無所不能,他能讓平凡的生活變得閃亮,讓平凡的你我,變成彼此眼中溫暖的奇蹟。

親情故事胃裡藏著鄉愁

朋友相聚圍坐餐桌旁,常常會有人吃到一道菜,或是喝到一盅湯,然後就會意猶未盡地說起故鄉的味道。每當這時,我就很羨慕對方,一邊聽人家講,一邊心裡暗想著,故鄉的味道究竟是什麼?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鄉,尤其是中國人,故鄉的概念更是強烈,無論是相隔多遠,或是離別多久,思鄉之情都是中國人永遠的情緒。

依賴土地生存的狀態在變遷中漸漸被改變,除去舊時戰亂的影響,經濟生活的鉅變似乎作用更大,這幾十年就更為突顯。人們不斷向更為發達的地區遷移。打工、經商、求學、婚嫁,謀求轉變。在離開熟悉的家園時,人們都會或多或少帶些熟悉的東西遠行,自覺不自覺,幾張照片(現在更多是在手機相簿簿中),用慣的物件,改不徹底或徹底不改的鄉音,以前在動盪中顛沛流離,還會有人帶上一捧泥土或是幾塊石子,這在許多詩與歌中不乏表現。他們帶上這些去往異鄉,求索、掙扎、奮鬥,再混入無奈、隱忍、失落。如果最終都沒有選擇放棄,換來的會是什麼?穩定地活著也許就已經足夠令人滿足。

在這樣不簡單的過程中,支撐著異鄉客的又是什麼呢?

夢想,對未來有著美好期待的夢想,甚至只是夢。無論夢或夢想,都只能暫時充當一下撫慰劑,畢竟還是會有太多睜開眼醒過神來的現實圍繞在周圍,鄉音,遇到同鄉可以痛快一下,平時還要盡力掩藏起來。照片看久了更想家,裝在手機中不如裝在心裡邊。至於泥土和小石子,還是留給詩人們吧。

味道,口中的味道,從小到大每天都會遇到的那種味道,不用思索出處與構成,更不用像某些“美食家們”東說西指故弄玄虛地搖頭抿嘴長吁短嘆。

只需要將熟悉的味道放入口中,說不清是哪種滋味,也不需要說清楚。這時故鄉就會出現在口中,浮現在心底。這時你的鄉思也好,鄉愁也罷,全都化成了你味蕾的記憶,這記憶中有美妙感,還有煙火氣。

或許吧,他們孤獨在外時的那一道家鄉菜,甚至連菜都不算,而只是一款調味品,一顆茶葉蛋,一包牛肉乾,這一切都會是身處他鄉的人們最溫暖最貼心的撫慰。

所以,故鄉的味道是永遠帶在身上的,不用刻意而為,不用精心呵護,它就在那裡,口中,記憶中。

我從來沒有過故鄉的味道這樣的感悟,有不少人會類似於我的情形,這和家庭的構成與成長的環境有關。

我祖籍在江蘇,生在江西,成長在北京,兒時又常常住到湖南的外公外婆家。父母都會做飯,但系統又不一樣,而我在每一處的生活又都不算長,北京算久,6歲便來了,可說實話,因為生活在大院,又在家吃飯,很少出門下館子,加上父親又不吃羊肉,所以北京涮羊肉和烤鴨都沒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別說被北京人津津樂道的北京小吃了,父母極少讓我們嘗試,所以我們口中的味蕾並沒有產生對於某一種菜式的故鄉感的記憶。

一切對於我都可以算是新鮮,這新鮮是件好事,卻也讓我少了一份依託。看到四川朋友帶回的自制香腸臘肉,江浙朋友拿出的醉蟹蝦黃泥螺,東北朋友炫耀的紅腸幹腸秋林裡道斯,廣州朋友離不開的湯料點心叉燒包,我總會想,我的那一份特殊的味道在哪兒呢?似乎我是沒有的,因為我沒有真正意義的,生與長的那一片故土。

有幾次到國外旅行,倒是體會了這種感覺,吃了幾次麵包夾牛肉餅後衝進一家帶洋味的中餐館,頓時有了一種溫暖和安全。吃完幾個朋友還會一起感嘆口味真是永遠改不掉哇,可這樣的體驗又有些少而且體驗的範圍也太寬泛且將就。其實還真是有些遺憾,在飯桌上少了談資,更在路途中缺了支點。

兒時吃肉的次數還可以,但扣肉這種整塊五花肉的消費還是有一定難度的,每次父母提前預告說今晚有扣肉,我們就會很興奮。寫完作業就跑到院子裡玩,爬樹上房惡作劇是我的強項,然後就聽見媽媽在門口喊吃飯啦,平日三次五次都不應,有扣肉的日子喊一聲便下樹往家跑。

也許吧,我沒有故鄉的味道,可衝進小小的家,聞到肉香、米香、煤火味、兩樣青菜爆出的菜油味,以及父母年輕的身影,這一切就是我的故鄉的味道。

愛情故事壁櫃裡藏著愛與孤獨

1

至清在陽臺上種了一盆瓜。一個春天過去了,夏末,枝蔓已經攀爬了整個陽臺,並驕傲地向高處延伸。

一個早上,至清在陽臺上為瓜澆水,聽見樓上的年輕情侶說:“呀,我們今天可以熬南瓜粥了。”

至清笑,感覺滿足,瓜還很小,估計至少3個才能熬出南瓜味。

可是到了秋末,瓜蔓開始變得枯黃,脆弱,最後不堪碰觸,碎末“噗噗”地往下掉,落在樓下的陽臺上。至清不好意思,去樓下敲門,敲了許久也沒有人開。

樓下住著一位老太太,每天早上晨練,和一群老太太在小區的網球場跳舞。至清和凱文在一起時,晚上鬧騰,她跑上來幾次,苦口婆心讓他們躺在床上挺屍般地睡覺。至清覺得老太太有些孤僻,她從未見過有親人朋友去她家裡做客。

這個時候正是老太太做飯的時候,以往,香味會沿著煙道爬到至清家的廚房,至清總是抽著鼻子咽口水。她不會出什麼事了吧?這個想法一冒出來,至清就不淡定了。找了保安,撬了老太太的門——她已經去世了。

她躺在床上,恬靜的樣子像正沉迷於某個夢境。老人家裡沒有裝電話,也沒有手機。至清翻箱倒櫃地找到一本通訊錄,撥通了上面記錄的第一個號碼。

接電話的是一個老頭,姓張,他在第二天凌晨趕來。他頭髮花白,雙手枯瘦,捧起老太太的臉的那一剎那,悲痛充滿了整個房間。

2

開完追悼會張老頭就走了,老太太的骨灰放在房子的壁櫃裡。走之前,他把鑰匙交給了至清:“你用吧,也可以出租,但是不能賣。”至清說:“那怎麼好意思。”其實她是有些害怕。張老頭寬慰她:“房子要靠人養,你幫過她,她會高興你來住。她一直很孤單。”

張老頭走後,至清坐在房子裡發呆,猜測著他們的故事。張老頭和老太太一定深深相愛過,可是他們為什麼沒有在一起?

至清收拾老人的衣物,發現了一本陳舊的日記和一本相簿。老太太的字很娟秀,寫著一些瑣碎的往事和心情。至清看了一個下午,大致理清了她的故事。老太太一生未婚,一生都在等張老頭。在動亂年代,她是成分不好的資產階級小姐,父母雙雙自盡。她也沒有姊妹,親戚們早已和她劃清了界限。張老頭不顧一切地愛著她,要娶她,但她卻在最後關頭離開了,她不想因為自己給他和他的家庭帶來災難。

老太太孑然一身直至孤老,房子是拆遷所得。泛黃的舊相簿裡,至清看到了她和張老頭的合影。他們站在麥田裡,身後是一棵連理樹。他們沒有手拉手,只是肩並肩,但眼睛裡寫滿了愛。

至清把房間打掃乾淨,關好窗子,把照片和日記一起放在老太太的骨灰旁,她想讓這些瑰麗的回憶陪伴老太太。

3

分手後,凱文一直沒有打電話來,至清想,也許是自己太堅硬任性,所以連凱文這樣的老好人也無法忍受自己。

有人說,愛情只有3個月的激情,之後就是不斷的磨合直至習慣。至清很認同,因為她和凱文及凱文之前的男生大抵如此。戀愛的次數越多,越覺得無趣,既然和誰都要經歷這樣的磨合,不如忍一忍堅定身邊這一個。多麼省心省力又省事。

但凱文的離開讓至清有些亂。她工作時總是出錯,稿子總有錯別字,現場採訪也會忽然結巴起來。至清在一家網站做新聞編輯,有時忙得連軸轉,有時卻很閒。沒事的時候,至清就會下樓去,掃灰、開窗、透氣。

冬天,至清搬到了樓下。住在曾經和凱文溫存過的房子裡,她總覺得冷。克服了之前的恐懼,至清和老太太的骨灰住在了一起。她買了一些牆貼把牆壁打扮得生機盎然,又用噴漆把門全都噴成了藍色。弄完了又有些後悔,怕老太太會不喜歡。

每天,至清在老太太的廚房裡做飯,忽然就領悟了做飯的樂趣,原來做飯很簡單。想想以前,她從不進廚房,坐在沙發上雙腿一盤,一邊玩遊戲機一邊教訓凱文:“女人是用來疼的,油煙會把我的面板燻黃,洗潔劑會讓我的手變粗糙,親愛的,你忍心嗎?”

凱文總是吻她:“不忍心。”凱文做的飯很難吃,但至清總是鼓勵他,怕他喪失做飯的信心,再也不下廚。

想想從前,至清有些慚愧,那時自己可真懶。

4

與凱文分手一年,至清沒有和其他男生約會過。在老太太的房子裡度過冬天,又迎來春天,至清在陽臺上又種了一盆絲瓜。絲瓜可以炒雞蛋和肉片,汁還可以敷臉。

老太太的房子在2樓,1樓的人家養了一隻調皮的貓,絲瓜抽藤沒多長,那貓就抱著瓜藤蕩了很多次鞦韆。至清心疼瓜藤,就罵貓:“壞貓,流氓貓。”罵完又覺得好笑,就把它抱著鞦韆的流氓樣子拍了下來,上傳網路。至清總想,若生活沒有了網路會怎樣。她會失去工作,失去很多樂趣,會更寂寞。可是,她安慰自己,怕什麼呢,老人寂寞了60年呢。

市大劇院有一個小藝人來演出,晚上10點,給了至清10分鐘的採訪時間。

10分鐘剛過,助理就來轟人。至清走出化妝間時,聽到小藝人罵:“一個小破網站有什麼曝光率?”

沒有采訪車,至清坐地鐵回家,本來特別鬱悶,但鬱悶很快消散。因為老闆在電話裡說同意把小藝人的醜樣子發上網站。至清笑著掛了電話,一抬頭就看見了凱文,高瘦的樣子,頭髮又長又卷。

5

凱文回來了。當初離開這座城,他說永遠不會回來。他說這裡是傷城,只要你吳至清一天在,我就一天恨這座城。

若開始時沒有愛的愉悅,分手時就不會有憂傷疼痛。反過來亦然。開始時愛得太用力,所以分開時才仇深似海。

凱文的頭髮可以扎一個小馬尾在腦後,他更瘦了一點,側臉看起來稜角分明。嘴唇那裡有些乾裂的翹皮,很動人。

至清要凱文從旅店搬出來,住在他們曾經住過的房子裡。

凱文拒絕了。

後來,至清搬回了自己的房子,把老太太的房子租給了凱文。

晚上,至清無法入眠,在房間裡暴走,她心煩得毫無章法,只希望凱文在樓下被吵得睡不著,上來和她吵一架。

可是,他沒有。他一直很安靜。至清的耳朵貼在地板上,也聽不到任何動靜。

當年分手的理由是,她有父親給買的房子,他和她一起住在裡面。每當他惹她不開心,她都會喊:“你從我的房子裡滾出去!”

要有多愛她,才能忍受57次這樣的侮辱。第58次,至清話音剛落,凱文就開始收拾東西了。

雕著金花的穿衣鏡裡,至清看到自己扭曲的臉,很醜,很臭,令人生厭。

6

採訪小藝人的影片被頻繁轉載,她竟然莫名地小範圍紅了。她的助理打電話到網站說感謝。還約了至清,塞了一個不小的紅包。至清真是哭笑不得。

凱文在一家軟體公司跑銷售,很賣力,每天工作到很晚,業績月月第一。4個月後,升職當上了業務經理。

至清和他偶爾會在小區或者電梯裡遇見。至清總會不好意思,不敢在電梯裡仰頭看他,也不敢先說一聲“嗨”。其實她一直想說“對不起”,可是就是說不出口。兩人的關係竟然止步於點頭了嗎?這讓她每天都憋了一口氣,無法暢快呼吸。

那個下午,至清沒有工作,窩在陽臺上曬太陽,看見了凱文。他急匆匆地回來,拿了一個檔案袋又急匆匆地出門。至清看著他的背影,特別想哭,眼淚流了許久。

她拿著備用鑰匙,偷偷開啟了2樓的房門,像入竊的賊那樣,小心地窺視著凱文的一切。他的髒T恤,他的牙刷,他抽過的菸頭,他洗乾淨曬在陽臺的內褲,還有,放在床頭邊她的照片。

最後,至清開啟壁櫃,想問老太太,當她的靈魂從肉體上離開的那一瞬,對人世是否有遺憾?為什麼要給愛上枷鎖,鑰匙丟向大海?

她打電話給張老頭,問他同樣的問題。張說:“我結婚生子,含飴弄孫。但我從來不怕死,死後我就能見到她了。”

至清捂住臉,泣不成聲。

陽臺上的絲瓜藤已經蔓延到3樓了,結得很喜人。晚上,至清用小絲瓜做了菜,要凱文上來吃。

愛情故事一張欠條裡藏著的愛

在民政局婚姻登記大廳裡,一箇中年男人和一箇中年女人準備辦理離婚手續。男人填好表格簽下自己的名字後,默默地把這張紙遞給女人。女人默不作聲接過紙,狠狠瞪了男人一眼,然後出人意料地把登記表撕成碎片。男人大驚:“咱們不是說好了嗎,你這是幹什麼?”

女人一聲冷笑:“你還欠我7萬。你把這賬還了,咱們就離婚。”

男人頹喪地離開,沒說一句話。

本來什麼都協議好了的,就差一本離婚證,沒想到女人事到臨頭變了卦。男人什麼都不要,房子留給女人,淨身出戶,只要女人同意離婚就行。但最後關頭她還是反悔了,竟然要他還欠她的賬!

回到家,女人拿出紙和筆要他打一張欠條給她,男人沒有爭辯,憋著一肚子火打一張欠條扔給女人,咬著牙說:“我會還你的錢!”

女人不動聲色說:“我等著你,還了賬咱們就離婚。房子是你自願不要的,我不管。你欠別人的錢我也不管,但你欠我的錢少還一分都不行。不過我告訴你,欠別人的錢不還,即便是死你也不能安心。”

男人羞憤難當,在心裡罵了女人千百遍。天下最毒婦人心,真沒說錯啊!

男人本不是個庸常之輩,辭去一家大公司的工作,自己籌辦一個小五金廠。錢就是在那時候借的,不僅有自己女人的,更多是借親戚朋友的。他有頭腦能吃苦,小廠子起步快發展順利,很快就積累了兩百多萬元資產。但就在他準備逐一還清大家的欠賬時,一場意外事故讓他的廠子化為灰燼。收拾家底,除了當初妻子給的7萬,還欠下四十多萬元的賬。

再從零開始,他實在沒有勇氣,打不起精神了。何況還不是乾乾淨淨從零開始,還有一屁股的賬。於是他就決定逃避,決定一走了之,流浪天涯海角,此一去生死兩茫茫,他不想拖累妻子,所以才纏著她離婚。

男人性格要強,決定暫時不走了。欠債還錢,多虧這可惡的女人提醒,不能因此落下罵名。

這時一個朋友找到他,主動借給他10萬元錢。朋友說:“我再次借給你錢不是朋友情分,而是為了讓你翻本。你是個要臉面的人,別讓我失望。”

他用這10萬元在商場裡租了個攤位,兢兢業業做起生意來,起早貪黑吃盡千般苦,錢很快就又在他的兜裡聚集起來。這期間那位借給他錢的朋友,不定時過來看望和妻子分居獨處的他,帶些吃的用的給他,這讓他很感動。

兩年後,他不但擴大了生意,身上還有了餘錢,於是決定一筆筆償還欠賬。這次他決定先不還自己女人的錢,等大家的錢都還完後,再還她的,然後離婚,以後清清靜靜做生意。

他先找那些欠額比較少的,三千五千地還。讓他沒想到的是,對方一臉驚訝說,不是還過了嗎,怎麼又還第二遍?他問,誰還的?人家說,你老婆。

第二家第三家都這樣說,全部都這樣說。最後找到那位又借給他錢的朋友,朋友笑了,對他說:“那10萬元是你老婆給的,讓我轉一下手借給你。還有,那些吃的用的,也都是你老婆買了要我代送給你的。”

他驚詫不已,她從哪裡弄來這幾十萬塊錢?他心裡大為震動,沒想到他心裡一直恨的這個女人,是在用這種辦法挽救他!

他恨不得一步跑回家,跪在她面前謝罪。及至真的和她對面坐了,他的第一句話卻是,你從哪裡弄了這麼多錢?女人說,把房子賣了。新房主好心,讓我繼續租用。他責備她,怎麼能把房子賣了呢!她淡淡地說,房子賣了還可以買,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他衝動起來,把女人抱在懷裡緊緊摟著。女人點著他的鼻子說,記得還欠我7萬元,欠條我還放著呢。然後才開始抹著眼淚數落他,不就幾十萬塊錢嗎,幾百萬又怎樣,你就值這麼一點點?你,還是個男人嗎?

他羞愧萬分,把頭埋在她胸前,像個不懂事的孩子在聽大人訓教。

補充糾錯
上一篇: 貓和靴子
下一篇: 幸福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