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案

[ 民間故事 ]

乾隆年間,歙州府有個叫錢春的,其父曾留下偌大家業,但他又嫖又賭,很快就將家產敗光,於是他決定變賣自家大院,換些銀子。

外地客商單存志,恰巧想在歙州府置業,他看過錢春家的大院,覺得鬧中取靜,打算買下。雙方商定以五百兩銀子成交,錢春還特意找來王學究,請他寫了一份買賣文書,兩人簽訂了大院買賣契約。

過了些日子,單存志打理完生意,帶著工匠去拆老屋,準備改造一番。誰知錢春帶著一幫人來了,說:“姓單的,堂屋你不能拆!”

單存志一頭霧水:“大院都賣給我了,拆不拆堂屋與你何干?”

錢春冷笑著說:“要拆堂屋,恐怕你得吃官司了,還是等你告贏了我再拆吧,否則休想!”

單存志很氣憤,但他想,之前兩人已簽了買賣契約,不怕錢春賴賬,就依錢春,去公堂做個了斷!

兩人來到歙州府衙,知府胡守禮即刻升堂。單存志將事情講述一遍,並呈上買賣契約。胡知府看後說:“大膽錢春,大院既已賣給單存志,為何還阻攔他重新改造?”

錢春叩頭說:“大人息怒!請仔細看契約後面的小字……”

胡知府這才發現,契約後面果然有六個小字——堂屋木桶不賣。問題就出在這六個小字上,“木桶不賣”並無異議,但堂屋是“已賣”還是“未賣”,雙方各執一詞,單存志說“已賣”,而錢春說“未賣”。胡知府想,這六個字確實蹊蹺,“已賣”說得通,“未賣”也說得通,實在是非難斷!

此時,單存志才明白自己上當了。他不禁回憶起當時的情形:那天,王學究剛寫好大院買賣契約,錢春忽然說,他家有個大木桶,一時沒地方放,想暫時借放在堂屋,說等單存志拆老屋時一定搬走。單存志當時忙於生意,不急著拆老屋,就答應了錢春的請求。於是,錢春便讓王學究在契約上加了那六個小字。單存志沒有多想,付了銀子,雙方就簽字畫押了。如今想來,錢春早就設下了圈套。

見胡知府還在琢磨,錢春說:“當時王學究也在場,詳情盡知,大人可傳他到堂,一問便知!”

胡知府說:“此話有理,傳王學究到堂!”

很快,王學究就來了。胡知府命人將那份契約遞給他,問:“這裡的‘堂屋木桶不賣,究竟是兩樣都不賣,還是隻有木桶不賣?”

王學究早就被錢春收買,便道:“回大人,是兩樣都不賣!”

單存志聽後氣道:“賣房不賣堂屋,天下哪有這樣的怪事?”

胡知府想,單、錢二人,一個在理,一個有據,一時間舉棋難定。再三斟酌後,他拿定主意:兩相比較,還是以證據為重。於是,他判道:“單存志所告無證,堂屋歸錢春所有。退堂!”

錢春心裡高興,他想,單存志一旦要改造大院,必定會再買回堂屋,到時自己又能宰他一刀了。

再說單存志,他輸了官司,鬱悶,回到客棧後竟一病不起。

這天,單存志的內弟苗大為路過歙州府,到客棧看望他,見面驚問其病因。單存志據實相告,嘆道:“人心不古啊,我本是好意,卻反遭歹人暗算,心中氣難平!”

苗大為勸道:“世上有歹人,也有好人,這氣我幫你出!”

單存志搖搖頭,說歙州府衙已將堂屋判給了錢春。苗大為說:“判了也無妨,我自有辦法,一年後定讓錢春把堂屋還給你,如何?”

“此話當真?”

苗大為點點頭,說:“不過如若錢春要你拿錢贖堂屋,切不可答應。另外你立即回嘉興府,一年內不要過問大院之事,任錢春所為。”

見單存志一臉疑惑,苗大為附耳輕言一番。單存志聽後一笑,高高興興地回嘉興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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