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江南某鎮發生一起兇案,死者叫王大龍,平日以耍猴為生。案發當天他在賭場贏了一大筆銀子,可夜裡就被人刺死在鎮外他居住的破廟裡。現場留下一把帶血的尖刀,他的銀子也不翼而飛。
據調查,案發那晚只有三人出過鎮,分別是帶娃行乞的女乞丐雲巧兒、潑皮李二狗和酒館老闆周富貴。於是三人被當成嫌犯押上公堂,審案的是該縣的劉縣令。劉縣令指著那把尖刀,厲聲問:“到底是誰殺了王大龍?快從實招來!”
三人聽了,都矢口否認,大喊冤枉。劉縣令正準備用大刑逼供,一旁的下屬向他耳語:“老爺且慢,案發現場還有一個目擊者,就是王大龍的猴子。王大龍和猴子住在一起,當晚,猴子肯定目睹了行兇過程。都說猴子通人性,把它帶上大堂,說不定能指認真兇呢!”
劉縣令覺得有理,命人把猴子帶上來。只見它瘦得皮包骨,身上有不少傷疤。跪在大堂上的那三人見了這猴子,神情頓時都有些慌張。
猴子先圍著三人轉了一圈,然後一把將雲巧兒懷中的孩子抱過去。那孩子並未哭鬧,雲巧兒也沒反抗,任由孩子被猴子抱著。劉縣令看出其中貓膩,道:“嫌犯雲巧兒,你說不認識王大龍,那為何他的猴子與你母子關係如此親密?”
雲巧兒嚇得癱在地上,哭道:“冤枉啊縣老爺,民女確實和王大龍有過來往,但民女並沒有殺害他。”接著,她便將實情和盤托出。
那晚,王大龍在回破廟的途中撞見了行乞的雲巧兒,見她有幾分姿色,便說如果她能陪喝幾杯酒,就施捨她幾兩銀子。雲巧兒信以為真,跟著他進了破廟。誰知一進廟,雲巧兒的孩子就哭鬧不停。為了安撫孩子,王大龍讓猴子來逗孩子,猴子抱起孩子輕輕搖著,孩子隨即停止哭鬧。王大龍和雲巧兒則坐在一旁飲起酒來。酒過三巡,王大龍仍不提施捨銀兩的事,反而開始對雲巧兒動手動腳。雲巧兒嚇得丟下酒杯,抱起孩子跑出了破廟。
劉縣令聽了,不以為然地說道:“你認為我會信嗎?依我看,你就是見錢眼開,殺害了王大龍!”
話音剛落,就見那猴子忽然躥到李二狗身上,還把手伸進他的內衣裡掏來掏去。李二狗大驚失色,那猴子竟從他內衣口袋裡掏出一把碎銀!見到這,劉縣令對李二狗喝道:“猴子怎會知道你內衣口袋裡有銀子?這些銀子從哪得來的?”
李二狗趕緊求饒:“草民知罪,這些銀子是從王大龍那兒偷的,但他的死真的和我無關……”
那天,李二狗聽說王大龍在賭場贏了一大筆錢,晚上他便悄悄摸進了王大龍住的破廟,想偷點銀子。進廟後,見王大龍睡在地上,李二狗便躡手躡腳四處翻找。這時他發現有一雙眼睛盯著自己,藉著月光一看,原來是王大龍的猴子。那猴子守在一個小匣子前,匣子裡放的正是銀子。李二狗剛想去拿,猴子就對他齜起了牙。李二狗不敢貿然上前,這讓他急得直撓頭。沒想到猴子也學他撓起了頭,看來這猴子喜歡模仿人。李二狗心生一計,從內衣口袋裡掏出一粒花生扔給猴子,那猴子吃了花生後,也學李二狗的樣子從匣子裡拿了一塊碎銀扔給了李二狗。就這樣,一陣交換後,匣子就空了。臨走前,李二狗想,也許王大龍身上還有銀子,於是他又摸到王大龍身前,卻發現王大龍並非熟睡,而是被刺死在那裡。李二狗嚇得連滾帶爬地逃出了破廟。
聽到這裡,劉縣令說:“你以為這些胡扯能騙過我?我看你才是真兇!來人,給我打!”
這時,猴子一下躥到案臺上,抓起了那把尖刀,然後把它遞給了第三個嫌犯——周富貴。周富貴嚇得一把將尖刀推出老遠,這一舉動沒有逃過劉縣令的眼睛,他質問周富貴:“周富貴,為何這猴子要將刀遞給你?這刀是不是你的?”
周富貴連忙磕頭道:“冤枉啊,小的從沒見過這把刀,也不知那瘋猴為何將刀遞給小的……”
劉縣令勃然大怒:“還敢狡辯?來人,給我打二十大板!”
周富貴被打了二十大板,疼得受不了,只好承認那把刀確實是他的,但他並沒有殺死王大龍。
周富貴交代,王大龍欠了他不少酒錢,周富貴得知王大龍在賭場交大運後,便來要錢,可王大龍想賴賬。周富貴料到他會來這麼一出,於是掏出準備好的尖刀對著王大龍。周富貴只想嚇嚇他,所以只是作勢要捅,並沒有真捅。這招挺有效,王大龍害怕了,立馬跪地求饒,從一旁的匣子裡掏出銀兩還給周富貴。周富貴拿到錢就離開了,到家後才發現刀落在了破廟裡,但他也並未太在意,不承想王大龍當夜竟死了,這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才隱瞞了實情。
劉縣令不信:“我看你是想編造謊言來減輕罪行!死鴨子嘴硬!來人,給我繼續打。”接著,衙役又將周富貴打了一頓,周富貴被打得實在受不了,只好認罪畫押。他被打入死牢,等待秋後問斬。
此案轟動一時,當地人稱之為“猴子認兇”.這猴子也受到劉縣令的喜愛,被養在官府的花園中。
沒多久,劉縣令因貪腐被查辦,該縣調來一位姓張的新縣令。這張縣令一到任就聽人說起這樁奇案,頗感興趣,便翻起了該案的卷宗。不過他越看越覺得不對勁,就將周富貴提出來訊問。聽完周富貴的講述,張縣令眉頭緊鎖,沉默半晌後,他決定重審此案。
重審當天,不少人聚到官衙門口看熱鬧,到了之後大家才發現,張縣令要審的,竟是那猴子!猴子被帶上大堂,它的面前放著殺害王大龍的那把尖刀。張縣令握著鞭子走到猴子面前,道:“你這畜生!兇手明明不是周富貴,你為何要作偽證誣陷他?真兇到底是誰?”
猴子自然聽不懂人話,它睜著眼睛縮在一旁。圍觀眾人也蒙了,周富貴不是已經承認捅了王大龍嗎?為何張縣令說兇手另有其人?
這時,張縣令抽了猴子一鞭,猴子頓時尖叫著跳起來。說時遲那時快,只見它抓起面前的尖刀對著張縣令的腹部捅了幾刀。眾人趕忙上前將張縣令拉開,可張縣令鎮定自若,他早就在衣服裡穿了一層牛皮甲,所以毫髮未傷。張縣令讓手下將王大龍遇害時所穿衣褲帶來進行比對,發現上面刀口的位置和自己身上的一模一樣。大家這才知道,捅死王大龍的竟是這隻猴子!
原來,張縣令看完卷宗,對周富貴訊問後,發現此案有三個疑點:一是周富貴身材高大而王大龍身材矮小,但王大龍的致命傷口集中在下肢和腹部。換言之,周富貴在捅殺王大龍時,要半蹲下身子,以一個極其扭曲的姿勢才能弄出這些傷口,這顯然不符合正常邏輯。二是周富貴在殺害王大龍後,為何只取走王大龍所欠自己的那部分銀子?這不是告訴別人他曾來過這裡嗎?三是如果兇手真是周富貴,他為何在行兇後將兇器留在現場?
就在前天,張縣令在官府花園裡看見那猴子揮舞著一根樹枝,學人又刺又砍,於是他便懷疑起猴子來,這才有了這出審猴計……眾人聽後紛紛表示佩服,可又有人問:“這猴子為何要殺死王大龍呢?”
張縣令指著猴子,說:“從猴子身上這些傷疤不難看出,它平日裡沒少受王大龍虐待。案發那晚,它應該是目睹了周富貴持刀向王大龍催債,它見王大龍嚇得跪地求饒,於是悄悄偷走那把刀。當王大龍再次虐待自己時,它便模仿周富貴的樣子對著王大龍連捅幾刀,本以為王大龍也會跪地求饒,可沒想到直接捅死了王大龍。”
真相終於水落石出,可該怎麼處置這殺人的猴子?眾人紛紛看向張縣令,張縣令想了想說:“此猴雖犯下殺人之罪,但由於它一直受王大龍虐待,做出此舉也是自衛,可從輕處罰。”說完,他便命人抽了那猴子幾鞭,然後放歸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