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唐朝時,發生過一起有名的“黃金案”。
在江南的甘露寺,前幾任住持,還有幾個掌管寺內財物的僧人,到官府狀告現任住持損公肥私,將寺裡庫存的三百兩黃金私吞了。他們異口同聲地說,寺內有三百兩黃金代代相傳,而現任住持上任不久,卻說賬上的三百兩黃金未見實物。
官府經過審理,判新任住持私吞寺內財產,押在府衙聽候發落。
當時在江浙當巡察使的李德裕,得知此事後,覺得此案有蹊蹺,他叫來寺裡的僧人們,想問個清楚。
僧人們都說,前幾任住持任意揮霍寺內財產,僧人們早已憤憤不平。可是,這三百兩黃金的存放地點,寺內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這裡面孰是孰非,僧人們就不清楚了。
李德裕又叫人把新任住持押來,親自審問。
新任住持上堂後他大喊冤枉:“我上任後,檢視寺內財產清單時,見賬上寫著三百兩黃金,是歷代住持代代相傳的。待我查驗庫內實物時,卻不見黃金的蹤影。我問前任住持,誰知他竟栽贓於我,說我私吞寺內財產。大人,我著實冤枉,請大人明察。”李德裕感到案情複雜。
二、
他透過多次察訪後得知,原來,這寺內哪裡存著什麼“三百兩黃金”,這都是歷任住持憑空交接的一筆糊塗賬。住持換了一代又一代,手腳都不乾淨。幾個掌管寺內財產的僧人,和前幾任住持同流合汙,樂得越糊塗越好。他們個個撈得盆盈缽滿。就這樣,一筆三百兩黃金的“財產”,一直傳到了新任住持手上。
可是,幾個告狀的僧人一口咬定:三百兩黃金實屬親眼所見,親手所傳,且有賬目記載,白紙黑字,豈能有假。
公堂之上雙方各執一詞,都說自己有理,李德裕深思許久,終於想出了一個破案的好辦法。
三、
第二天,李德裕叫差役抬了一筐黃泥來。然後,又傳令左右帶原告僧人上堂。
幾個原告僧人早有密約在先,自以為必定勝訴無疑,於是趾高氣揚,目中無人。這時,李德裕不緊不慢地說:“各位都說,三百兩黃金乃寺內所藏,代代相傳。那麼,你們都是親眼見過這三百兩黃金的了?”幾個原告僧人連連點頭,忙不迭地說道:“這三百兩黃金都是我們親眼所見,親手所傳。”
“好。”李德裕隨即吩咐左右,“來人,將筐內黃泥,每人一份,分給原告眾人。”
差役上來,把一筐黃泥分成數塊,交給幾個原告僧人。然後,李德裕又把幾個原告僧人帶到府衙的一排房子前,對他們說:“現在,你們各自分頭進一間房子,把你們見到的那三百兩黃金照樣子捏出來。”
一聽這話,幾個原告僧人都慌了,沒辦法,只得分頭去捏。
大約過了半個時辰,李德裕吩咐差役,把眾僧人捏出的樣子,都擺到堂前。只見眾僧人捏出的樣子,什麼形狀的都有,一人一個樣。
李德裕一拍驚堂木喝道:“你們還有什麼話說?”
幾個原告僧人一見露了馬腳,個個都像霜打的茄子。李德裕趁機把他們貪贓枉法之事一一列出。幾個原告僧人只好認罪。
李德裕又叫來新任住持,對他說:“你的冤屈,本官已為你查明。你且回去,好好掌管寺內財物,且不可學前任住持。”
新任住持點頭稱是。他回到甘露寺後,細心料理寺內事物,甘露寺又逐漸興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