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不應治罪。”太宗一聽有理,同意寬宥他。張蘊古便偷偷地將這一情況告訴了李好德,並與他一起下棋。負責舉劾非法行為的侍御史權萬紀發現後,就向太宗揭發了這件事。太宗勃然大怒,當即傳旨將張蘊古押赴市曹,斬首示眾。
事過不久,唐太宗十分懊悔,就對宰相房玄齡等說:“你們既吃著朝廷的俸祿,就應該替國家分憂,不論大事小事,都應處處留心。如今朕不問你們,你們也就不作聲,遇事不肯直率地提出自己的意見,見朕有了過失,也不及時諫諍,這哪能起到輔佐的作用呢?張蘊古身為執法官員,卻洩露朝廷機密,竟與囚犯下棋,罪行是很嚴重的。但根據法律,還夠不上死刑。朕當時由於特別憤怒,就讓處死他,你們居然一句話不說,主管部門也未稽核一下再上奏一本,就將他殺掉了,使朕的過失再也無法補救了。你們不是也有責任嗎?”房玄齡等都很慚愧,低著頭,默默無言。
過了一會兒,唐太宗又傳下詔令說:“從今以後,凡是犯有死罪的,即使朕傳令立刻處決,主管部門也不得執行,一定要經過反覆稽核,復奏五次後,才準依法施行。”唐代的“五復奏”制度,就是從張蘊古冤案後開始實施的。
過了幾天,唐太宗還不放心,又傳詔說:“嚴格依照法律條文定罪,只怕還有冤案。從今以後,由門下省負責複審罪案。有的囚犯根據法令應判死刑,但在情理上有能夠憐憫的,應該錄寫清楚後一一上奏。”唐朝時門下省與中書省同掌機要,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奏章,有封駁詔令之權。據說從那以後,貞觀年間就幾乎沒有冤案了。
這個故事中,皇帝,其冤殺張蘊古一節固不足取,然而,他補過的一系列措施,顯然是值得當今執法、辦案者借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