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趣橫生的判案詩

[ 歷史故事 ]

古代審判案件時,有的官員將判詞寫成詩歌形式,言簡意賅,詼諧幽默,讀來頗有意趣。

南宋理宗寶佑年間,馬光祖為臨安府尹。所轄有座年久失修的福王府第,由平民租住。一天,福王府的人到縣衙狀告租房百姓,說他們拒不繳納房租。經調查,原來屋頂早已破敗,晴則漏光,雨則漏水,可房主不但不維修,反而加收租金,引起了百姓的不滿。於是,馬光祖在其訴狀上判道:

晴則雞卵鴨卵,雨則盆滿缽滿;

福王若要房錢,宜待光祖任滿。

房主一看,知道收錢無望,只好悻悻地離去。

有個村裡兩頭牛抵角,其中一頭被抵死,引起兩家牛主打官司。縣官聽完各訴的原委後,很快明斷:

兩牛相觸,一死一生;

死者同食,生者同耕。

另有一案則是一家喂的鵝跑到鄰家吃穀子,被鄰人惱怒之下打死,由此引發官司。縣官判曰:

鵝嘴如梭,吃谷不多;

鵝主償谷,谷主償鵝。

有張某與賈某共同捕獲一條大魚,兩人都爭著全要,官司打到縣府。縣官是個雁過拔毛的貪官,見著鮮魚不禁垂涎三尺,立即宣判道:

兩人姓張姓賈,因為爭魚廝打。

你們各自回去,留下魚兒——

送我老爺油炸!

宣判完畢,即將二人趕出公堂。張、賈二人大失所望,後悔不該爭吵,遂商量合買棺材一口,故意爭訟,要出縣官的醜。他們本以為棺材是不祥之物,縣官決無收用之理。不料縣官見後心中暗喜:家裡馬槽壞了,正愁找不到木頭做新的呢。於是大聲判道:

兩人姓張姓賈,為買棺材廝打。

棺蓋你們帶回,留下棺底——

老爺做槽餵馬!

兩人聽後怒不可遏,在堂上喊道:“老爺留下官(棺)體,真是無財(材)不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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