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固定收入的價值
諸葛亮給劉禪上過一道奏表,公開了自己的家產,他說:“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排程,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就是說,諸葛亮家裡有800棵桑樹、15頃田地,其他的就是一般的生活必需品。漢代的15頃地,相當於今天的700畝。這麼一聽,諸葛亮的家產好像也不少。
諸葛亮死後,人們發現,他家裡真的就這點東西,別的什麼都沒有。所以,你瞭解的那個清廉的諸葛亮,是可信的。既然諸葛亮很清廉,為什麼又說他的家產不少呢?別急,我們來算一算,諸葛亮到底有多少財產。
先來算算收入。因為史書中沒有關於蜀漢官員收入的記載,我們比照東漢的情況來計算。為了方便,我們只計算諸葛亮當丞相以後的收入。
諸葛亮的日常收入,主要由5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叫俸祿,每個月都發,類似於我們今天的工資。諸葛亮每個月的工資,一部分是糧食,一部分是貨幣。糧食是175斛粟(小米),貨幣是1. 75萬錢。東漢官方的糧食價格是1斛小米價值100錢,按此折算,諸葛亮每個月的工資是3.5萬錢,一年就是42萬錢(暫時先以東漢五銖錢來核算)。
諸葛亮收入的第二部分,叫制度化賞賜。賞賜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大臣立了功,皇帝高興,臨時給立功者發的福利;還有一種是每年都要固定賞賜的,也就是制度化賞賜。東漢有春賜和臘賜制度。春賜就是年初立春的時候發的福利,相當於過節費;臘賜就是年底臘月的時候發的福利,相當於年終獎。
諸葛亮的春賜福利(過節費)應該有60匹帛,也就是絲織品。臘賜福利(年終獎)有20萬錢、200斤牛肉、200斛粳米。帛若按每匹500錢計,60匹就是3萬錢;200斛米,摺合成粟約為333. 33斛,約為3. 33萬錢。200斤牛肉忽略不計,再加上20萬錢,兩筆福利一起折算,大概是26. 33萬錢。
除此之外,諸葛亮收入的第三部分,是食邑收入。按照漢代的制度,如果被封了爵位,會享有一定戶數的賦稅。我傾向於諸葛亮被封的是鄉侯,而贊同諸葛亮是鄉侯者,一般認為在蜀漢有武鄉這個地方,也就是諸葛亮的封爵可以帶來實際收入。參考漢魏之際,鄉侯的食邑以六七百戶的居多,按照一戶200錢算,一年也有13萬錢左右。
綜上,俸祿(42萬錢)、制度化賞賜(26. 33萬錢)和食邑收入(13萬錢)是每年的固定收入,年景好的時候,一年約有81. 33萬錢。
諸葛亮從章武元年(221)四月擔任丞相,到建興十二年(234)八月去世,一共當了13年零4個月的丞相,工資(俸祿)總額大概是560萬錢。其間經歷了13次制度化賞賜,總額大概是342萬錢。諸葛亮從建興元年(223)五月封侯,到建興十二年(234)去世,共11年,食邑收入是143萬錢。這3個部分加起來,一共是1045萬錢。
臨時賞賜的價值
除此之外,諸葛亮還有兩種不固定的收入。
一種是前面提到過的臨時賞賜,就是劉備、劉禪臨時賞賜給他的。目前能夠看到的臨時賞賜有兩次。不是說就賞了兩次,而是有記載的只有這兩次。
一次是《三國志·蜀書》裡說的,劉備平定益州以後,對諸葛亮、法正、張飛、關羽進行了一次大規模賞賜,每個人被賞黃金500斤、白銀1000斤、錢5000萬、錦1000匹。
先來算一筆形象一點兒的賬。漢代1斤相當於今天的222克。500斤黃金,就是今天的111千克。假定l克黃金是350元左右,111千克黃金就價值大約3885萬元人民幣。
我們回到漢末三國時代,當時金銀的比價是1∶5,也就是說,1000斤白銀,相當於200斤黃金。這樣,500斤黃金和1000斤白銀加一起,折算下來是700斤黃金。1斤黃金,東漢前期價值6000錢到l萬錢。我們按6000錢保守估值,700斤黃金至少得有420萬錢。
錦,按均價1匹500錢算,1000匹就是50萬錢。劉備這一次賞賜,每人共計5470萬錢。
還有一次臨時賞賜,是劉禪賜給諸葛亮的。有本書叫《北堂書鈔》,它裡面引用了一封諸葛亮寫給李嚴的信,就提到諸葛亮受賜8000斛糧食。如果這8000斛糧食是粟,折算下來又是80萬錢。
這兩筆臨時賞賜加在一起,是5550萬錢。
不動產的價值
除了臨時賞賜,最後一種收入,就是諸葛亮的15頃田和800棵桑樹,它們也有產出。但是這個不太好算,我們暫時先不考慮。不過15頃田,合1500漢畝,東漢中期成都附近的田地價格,按照中等水平的田地算,是每畝1631. 57錢。1500畝,也得有245萬錢。
咱們把前面算過的都加起來,固定收入是1045萬錢,史書記載的兩次臨時賞賜是5550萬錢,固定資產估值是245萬錢,3筆合在一起,是6840萬錢。這是諸葛亮收入的下限,其實際收入還要比這個多。
當然這種計算很多是估值,因為史料有限,我們無法算出諸葛亮的確切收入。但很明顯,如果僅從收入和資產上看,諸葛亮的財產,絕對要比他自己公開的多。
可問題是諸葛亮最後確實沒剩下多少遺產,他自己整天忙著治國打仗,也沒心思去大把花錢,那這些錢到底去哪兒了呢?裴松之注引的《雲別傳》記載過,趙雲北伐失敗回來,還有不少物資,諸葛亮曾經提議把這些物資分給將士。考慮到諸葛亮一向的性格和品德,以及蜀漢的財政狀況和北伐的鉅額花銷,諸葛亮的鉅額財產,他要麼沒領,要麼捐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