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自誓

[ 歷史故事 ]

這是東晉時候的事。皇帝下了詔書,要吳隱之去廣州擔任刺史。

當時,廣州地區開發得比較快,人煙密集,物產豐饒,比如當地的珍珠、轉運的象牙、山珍海味、名貴藥材,多得很!據說,一隻箱子裝得下的寶物,可供一家人幾世吃用不盡。因之,廣州刺史是最引人注目的肥缺。頭些年幾任刺史,其中也有原來素稱“廉士”的,無例外地滿載而歸。

吳隱之上任途中,一天,到了廣州城北的石門過夜。傍晚,他帶上妻子和隨從,去遊覽當地的“貪泉”。

據說,這貪泉的水是喝不得的,只要一沾唇,就會在心中萌發無饜的貪慾。有的說,前某任某刺史,多年廉潔自愛,都因誤喝了貪泉水,弄得犯了貪汙罪,正在受糾彈。

對這些議論,吳隱之不置評論,徑直俯身從泉邊舀了一杯水,當眾一飲而盡,並賦詩一首,念給大家聽:“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

詩的意思是:“從來說這泉上的水,一沾唇就貪心無饜:如果讓品行高潔的伯夷和叔齊喝下去,定不會改變初衷的。”

大家曉得,這是新太守當眾作出的誓辭。果然,吳隱之說到辦到。到任後,他對自己督責更嚴,生活很簡樸,只用青菜和乾魚下飯。維持簡單生活之外,一切收入都繳給公庫,對政務則是晝夜操勞,嚴明法紀。  

吳隱之為官幾年,卸任北歸時,行裝幾乎沒有什麼添置。路上,還鬧了一出小喜劇。他的妻子劉夫人,私下節衣縮食,買了一斤沉香,打算到北邊後換點錢貼補生活,快到家時,被吳隱之發現了。他問明情況,有些生氣,隨手操起了沉香,噗通一聲,扔進了深深的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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