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牛文化傳媒公司,來了位新領導,是集編劇、導演和演員於一身的大帥哥莫總。
莫總雖然兩三個月才來公司一趟,但公司的俊男靚女們只要聽說莫總要來,個個激動興奮,歡呼雀躍。他們以莫總為傲,模仿莫總的穿衣打扮,學莫總的言談舉止。總之,莫總就是公司的標杆,一切得向莫總看齊。
星期一上午,莫總在五個助理和八個保鏢的前呼後擁下來到公司,如電視裡那般氣宇軒昂,英俊瀟灑。只是他走路姿勢不同常人,但在公司同仁們的眼中,卻成了他的特點。他腳蹬鋥亮的進口皮鞋,步伐輕盈,他的翩翩風度和強大氣場征服了在場的所有人。
第二天早會上,公司楊經理著重強調了莫總不同凡響的腳步,說多麼的朝氣蓬勃、富有魅力。“唯有莫總,才能走出那樣非凡的步伐。”楊經理像在誦讀詩歌。總之,他要求大家緊跟莫總,全方位地學習莫總,和莫總步調一致。
散會後,一向我行我素的小萬對小芳說:“難道要我們學莫總那樣走路嗎?”
“噓——”小芳拿食指堵住小萬豔紅的唇。
第二天,公司裡踮腳走路的有百分之八十。
第三天,公司裡踮腳走路的有百分之八十五。
第四天,公司裡踮腳走路的有百分之九十五。
第五天,公司裡除了兩個看門的保安和一個保潔阿姨外,辦公樓裡只有小萬和小芳四平八穩,一如既往地昂首闊步。由此,她們便成了公司裡的另類,走到哪都有異樣的目光盯著他們看。
又過了一個多月,一天下午,莫總在助理和保鏢的簇擁下來到公司。楊經理率領全體成員列隊歡迎。莫總見大家奇怪的步伐,很是吃驚地問:“這是怎麼回事?”
“大家覺得莫總的步調別具一格,引領了時尚,都向莫總學習呢。”楊經理邁著細碎的腳步跑過來報告。
莫總聽後瀟灑地邁開大步,來來回回地走了好幾趟,說:“我上個月右腳底長了個雞眼,觸地便疼,現在已經康復啦。”
點評:
故事的新衣》裡那個“揭破真相的孩子”,這是需要讀者深刻思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