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我的房

[ 現代故事 ]

星期天,劉晉驅車回老家劉家村,他敲開了一家的門,一個老年人開了門,把他迎了進去。

劉晉進屋一看,見十幾個孩子在堂屋複習功課,就對老人說:“吳老師退休金也有七八千吧?還開補習班。”吳老師說:“你誤會了,我招了幾個家境困難的孩子給他們免費補習功課,不但不收費,還管飯呢!”

劉晉沉吟一下,又說:“吳叔,我是來收房子的。”吳老師驚訝地說:“這房子我買到手十年了,你現在要收房子?什麼意思?”劉晉理直氣壯地說:“吳叔,我國《土地法》第63條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您是教師,一定比我懂法。”

吳老師氣得渾身顫抖,說:“你這叫耍無賴!你問問咱村那些買賣房屋的,不都是籤個協議,一手交房一手交錢,如果都跟你一樣,這世界上又何來誠信之說?當時你妻子住院,急需用錢,你要的五萬房價是村裡最高的,我都沒還價。你怎麼能這樣呢?”劉晉說:“廢話少說,你不把房子還我,咱法院見。”說完起身走了。

劉晉為什麼忽然要回購房子呢?原來,他得到一個訊息,劉家村要整體拆遷修路,拆遷款一間房子給六萬,算一算,劉晉的老房子能到手三十萬。知道這個訊息後,他後悔得差點兒吐血。他來之前找律師諮詢過,律師說城鎮居民不能到農村買房,再說他們當時只是簽了一個協議,沒透過村委會,也沒有進行公證,交易行為是不合法的。劉晉一聽,大喜若狂,於是上門鬧事兒。

劉晉真的去法院起訴了,法院給他們進行私下調解。調解員也遇到過很多起這樣的案件,對兩人說:“劉晉當時急需用錢,吳叔急需住房,也是你情我願的事,這種事都是民不告,官不究……”劉晉打斷了他的話,說:“可我這個平民今天來告了呀,你們當官的究不究?”調解員說:“按照法律,你們的房屋買賣確實不合法,劉晉要回房子法律也支援。但我調查了,吳叔購房後,換了屋頂的紅瓦,打了水泥地面,還另蓋了衛生間,想拿回房子,除了之前的購房款,劉晉還要多付五萬元給吳叔。”劉晉暗自竊喜,急忙說:“我沒有意見。”

吳老師急了,說:“我活了六十多歲,就沒見過你這麼不講誠信的人!但是我尊重法律。”調解員見雙方都沒有意見,就要他們在調解書上簽字。這時,身後一個聲音忽然響起來:“等等,先辦我的事吧,我也要收房。”眾人回頭一看,說話的是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劉晉叫了起來:“二大爺,您怎麼來了?”來人是劉晉的親二大爺,他一直很喜歡劉晉。二大爺的獨生兒子在上海開公司,是個大老闆,把他接到上海養老。臨行前,他就把自己的老房子給了劉晉。

二大爺這次回家串門,沒想到遇到這事兒,聽說今天侄子他們都在法院,就趕緊來了。二大爺說:“劉晉,我給你房子時,既沒有過戶,你也沒給我錢。今天,我要收回房子。”劉晉尷尬地說:“可您當初是自願贈送給我的,您怎麼能反悔呢?”二大爺說:“你當初賣房子給人家吳老師,不是自願的嗎?人家吳老師拿槍逼你賣房了嗎?”他把頭轉向調解員:“同志,那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我要收回我的房,法律支援吧?”調解員說:“當然,法律支援一切合法的行為。”劉晉沒招了,耷拉著腦袋對二大爺說:“二大爺,我錯了,我豬油矇眼,財迷心竅,我不收房子了!”二大爺把頭轉向老吳,說:“大哥,我聽說,你用這房子給村裡的孩子免費補習功課,還免費管他們飯,這是功德無量的善事。這房子你只管放心大膽地住,等到拆遷,拆遷款別人一分錢也拿不走,要是這小子再出么蛾子,你就去找我!”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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