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五是個皮匠,專做獸皮加工。他把收購來的生獸皮,用手工製作成熟皮,然後賣給人家做皮衣、皮帽或床墊。這行業雖然辛苦,但技術性很強,早年間在北方是很吃香的。
這天,黑風嶺上的黃三捎信讓阿五去收獸皮。阿五起了個大早,翻山越嶺跑了四十多里路,才在後半晌趕到黃三家。因為這一帶山高林密,人煙稀少,常有土匪出沒,所以阿五謝絕了喝酒吃飯,只是收下了黃三送的一葫蘆自制的烈性酒和幾大塊煮熟的野豬肉,扛起黃三事先捆好的二十多張獸皮,就匆匆上路了。
哪知阿五上路不久,天就變了臉,先是狂風四起,接著又下起了鵝毛大雪,阿五睜不開眼,直不起腰,只得在一棵背風的大樹旁蹲了下來,等風雪小了再走。
可是,風一個勁兒地刮,雪一個勁兒地下,阿五站起來試著走了幾次,都讓風雪給堵了回來。他想喝點兒酒暖暖身子但又怕喝醉了,被野獸當成了酒菜。在這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他想到了那一捆獸皮,這不正好用來遮風擋寒嘛!
他解開一看,大多是野兔、狗獾等小動物的皮毛,但其中有一張,不但很大,而且只是在肚子上開了一條縫,正好是個不折不扣的“睡袋”。
見了這東西,阿五樂了,也不管裡面腥味有多重,便一頭鑽了進去,而且很快就進入了夢鄉。也不知過了多長時間,阿五突然驚醒,覺得身子在向前移動,再細細一聽,外面還有“呼哧呼哧”的喘氣聲,他這才知道情況不妙,自己被野獸看中,正在搬回去準備飽餐一頓呢。情急之下,他悄悄地掀開睡袋肚皮上的縫,看看究竟是什麼東西在搗鬼。這一看不得了,頓時驚出一身冷汗。外面的野獸不是一隻兩隻,只見密密麻麻全是毛茸茸的野獸腿,至於是什麼野獸,他卻看不清。
現在的阿五已走投無路,逃逃不走,打也打不過。等死嗎?他又不甘心,決定冒一次險,把這些野獸嚇跑。於是他使勁兒一腳踢向野獸,同時學著狼的聲音嚎叫了一聲。他以為狼是很兇惡的,一般野獸都怕它,這一蹬腳一吼叫,定能把它們嚇跑。哪想這些野獸不但不跑,反而一齊撲向睡袋,又是抱又是叫,鬧了好一陣後,才又拽起睡袋繼續往前移動。阿五心想:這下完蛋,死定了。唉,擺弄了一輩子獸皮,最後死在獸皮裡,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就這樣,阿五被野獸拽呀拽,最後拽進了一個黑乎乎的洞裡,放在一個高出一截的平臺上。阿五知道,用不了多久,自己就成碎片了。可他等了很長時間,卻聽不見一點兒聲響,於是便掀開睡袋的縫口,探出頭來一看,哈哈,真是老天有眼,這群野獸一隻只都東倒西歪地趴在洞裡睡著了。現在不走,還等何時?可仔細一看,不行,洞口趴著好幾只野獸,還有兩隻沒睡的守著門,怎麼出得去呢?
阿五明白了,這些野獸太累了,要先睡一覺再來吃我。想到吃,他覺得肚子餓得難受,便從懷裡掏出酒和野豬肉,準備吃個飽喝個醉,死也好受些,做鬼也做個飽死鬼。他端起酒葫蘆正要喝,卻又改變了主意:我為什麼不把守門的野獸先灌醉呢?於是靈機一動,便撕下一小塊肉,再倒上些酒,然後扔向洞口。那兩隻守洞口的野獸先是一驚,見了那塊肉又樂了,可是肉只有一塊,野獸有兩隻,於是便開始了爭奪。這一爭奪,把所有的野獸都驚醒了,阿五便把所有的野豬肉都撕成小塊,倒上酒扔過去,滿足了野獸們的需要。野獸們從來沒有喝過酒,這自制的烈性酒酒勁兒又特別大,不一會兒就把它們醉得東倒西歪,沒過多長時間,一隻只都橫七豎八地倒在地上,“呼呼”大睡起來。
這時,天已開始放亮,阿五才看清,原來這是一群狼。他再細看自己做睡袋的那張獸皮,只見額頭上有幾道白毛,構成了一個“王”字。鬧了半天,原來這是一張狼王皮呀!他喜出望外,但又不敢多耽擱,急忙抱起狼王皮,出了洞,匆匆下了黑風嶺。
一路上,他又想起了許多關於狼的傳說。他知道狼是群居動物,狼王在狼群中具有絕對權威,它不僅活著時對狼群發號施令,而且死後依然受狼群頂禮膜拜,一旦發現狼王皮,狼群便奮起保護,因此狼王皮就成了寶貝,據說穿上它走獸不敢近身,猛禽不敢低飛,連鬼也躲得遠遠的。
阿五怎麼也沒想到,這樣的寶貝居然會落到自己的手裡,真是運氣來了推不開,天助我發大財呀!於是他回到家後,就急不可耐地向鄰居炫耀自己的寶貝,並且還天花亂墜地大吹了一通。不用說,這狼王皮的故事很快就一傳十、十傳百地傳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