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他那一年,我19歲,他49歲。我叫安小東,他叫金小林,我和他就是一對冤家。
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到家裡,家裡平白無故地多了一個男人,我覺得很彆扭,進出都不方便,冷著臉不跟他說話,也不跟他在一張飯桌上吃飯。
但是,到了吃飯的時候,他還是會討好地笑,喊我過去吃飯,我沒好氣地說:“看到你,我就飽了,還吃得下嗎?”他的笑尷尬在臉上,兩隻手在衣襟上擦來擦去,好半天嘆氣說:“小東你這丫頭,我在你眼前消失還不行嗎?”說著,他真的去街上轉悠半天才回家。
有一天去圖書館回來,找一本書找不到,才發現凌亂的臥室被他收拾得整整齊齊,我生氣地對他喊:“金小林,誰讓你動我的東西?”我一邊說一邊生氣地把桌子上的東西掃到地上,把床上的被褥扯亂。他站在邊上,像個孩子一樣手足無措,好脾氣地說:“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以後不敢亂動你的東西了。”
我生氣的時候,總會很嚴肅地喊他的名字:“金小林。”我的手指幾乎指到他的鼻尖上,說:“別嬉皮笑臉的,你這是什麼態度。”他忍不住笑了。
他的笑容不經意間觸怒了我,他的笑,那麼像父親,小的時候,父親也是這麼縱容我,對我笑,可是金小林不是我的父親。我狂奔出家,他拉不住我,跟在我身後跑。
那一晚,我沒有回家,跟著同學去迪廳蹦迪,強勁的背景音樂,瘋狂地搖擺甩頭,令我暫時忘記了所有的不快。
走出迪廳時,天已經快亮了,晨風一吹,我清醒了很多,忽然看到不遠處的樹下,金小林坐在臺階上打盹,衣服上頭髮上結滿晶晶亮的露珠。看樣子他在這裡已經等了一宿,我有些感動,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好,可以好到不計回報,除了父母,天底下還有這樣的人嗎?胸中酸澀難抑,眼睛裡有溼溼的東西涌動,我抬起頭看天,硬生生地把眼裡的淚忍了回去。
我們的聲音驚醒了他,他睡眼矇矓地抬起頭來看我,他的眼神裡有失望和心疼輕輕淺淺地掠過。我故意把頭轉過去,看著別處不理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有些生氣地說:“囡囡,你鬧夠了沒有?跟我回家。”
我尖叫著說:“你弄疼我了,你這個瘋子,快放開。”他扯住我的手腕不鬆手,有男同學上來就踢了他一腳,剛好踢到他的肋骨上,他彎著腰捂住胸部,慢慢地佝僂成一團,腰彎得像一隻蝦米,但我還是鎮定地招呼同學們說:“咱們走吧?咱們走啊!”走出很遠,我回頭看,他依舊彎著腰呆呆地站在迪廳的門前,孤零零地站在晨曦裡,我忽然覺得有一絲柔軟在心中漸漸盪漾開來。
後來我回到學校,很久才知道,那一次,他被我的同學一腳踢斷了兩根肋骨,在醫院裡整整住了半年,我並沒有去看他一眼,不是我心狠,是我不願意和他糾纏在一起,是我本能地排斥他,如果一定要怪,就怪他自己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好。
轉眼大學畢業,開始工作,為了避免看到他,我不經常回家。後來我認識了安生,病態的蒼白和憂鬱,但我瘋狂地喜歡,掙的錢幾乎都給他花掉,並無怨言。
帶安生回家,金小林還是盛情地款待了他,弄得很隆重。我的心中是溫暖的,是感激的,但說出來的話充滿敵意,一副並不領情的樣子。
安生走後,他很正式地跟我談了一次話,是19歲那年遇到他之後,第一次很正式的對話。他不同意我跟安生來往,他說:“安生不是你想要的那種人,和他斷了吧。時間久了你就會知道我說的沒錯。”
我挑釁地看他,說:“我知道你見不得我幸福,可是我偏要跟他在一起。 ”
決定和安生結婚之前的那幾日,他幾乎天天跟著我。我說:“你跟著我,也不會改變我的決定。”他很自信地笑,說:“如果你知道安生是什麼人,你是一定會改變主意的。”
他把一沓照片遞到我的眼前,全是安生的,我驚呆了。原來安生吸毒,怪不得他那麼蒼白憂鬱,怪不得安生要花那麼多的錢。
我捧著那些照片哭了,淚流滿面地撲進了他的懷裡,他像哄孩子一樣拍著我的背,說:“寶貝,乖,不哭。”
後來,我和他和解了。
那時候,他剛退休,沒有我和他作對,所以他很空閒,有了大把的時間,養魚、種花、上網,給我發E-MAIL。他給每一條魚都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其中有一條非常漂亮的熱帶魚,他給它起個名字叫囡囡。害得我每次回家,聽到他喊囡囡,就以為是在叫我。
有一天夜裡,我正在家裡看電視,忽然接到母親打來的電話,母親在電話裡哭了,哆嗦著說不清楚前因後果,我急了,說:“把電話給金小林。”母親這才說,金小林出了車禍,在醫院裡。
我的心忽然就開始“撲騰”起來,出了門,竟然忘記打車,一路狂奔到醫院。到了醫院並沒有見到他,他已經被推進了急診室,只等著我去簽字。我想都沒想就在家屬簽字那一欄寫下安小東三個字。然後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
我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覺,我怕失去,怕得厲害,我在心中祈禱,讓他活,如果可以,我寧願用我的生命與他交換,只要他平安。
這一次意外其實並不嚴重,只有輕微的皮外傷,真是不幸中的萬幸。
出院之後,我才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金小林已經不再是從前的樣子,他的智商出了很嚴重的問題,看見人就笑,過馬路時,要扯住我的胳膊,有時候會跟我三歲的女兒搶一個玩具。但他始終認得我是囡囡。
有一次他去買菜,竟然忘記回家的路。因為出去很久,我不放心跑出去找,看到他被一群小孩子圍攻,頭髮上臉上粘滿了白紙條,我跑過去趕走那些孩子,大聲罵他:“你真是個傻子。”他看到我,依舊高興地跑過來扯住我的手,搖晃著說:“他們都來欺負我,你幫我揍他們。”
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任由他牽著手搖晃,想起十年前,在迪廳門前的晨曦裡,那個被踢斷兩根肋骨的男人,疼成那樣,他都沒有倒下。他對我的好,好到嬌慣,而我對他呢?
想起那些往事,我的眼睛溼潤難受,眼淚忍不住流下來。他伸出手來給我擦眼淚,問我:“你怎麼哭了?我做錯事了嗎?”我搖了搖頭,說:“沒有,你很乖。”
是的,他是我的繼父。十年前,他寵我,像寵寶貝一樣,任我胡鬧,妄為,任性;包容我,接納我,愛我。十年後,我寵他,像寵寶貝一樣,牽著他的手過馬路,喂他吃東西,幫他搶我女兒的玩具;縱容他,憐惜他,愛他。
是上天讓我做了他的寶貝女兒,是上天讓他做了我親愛的父親,我要珍惜這段緣,我要把他給我所有的愛都還給他,讓我們做一生一世的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