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範大又喝多了酒,喝醉後對酒友說:“昨天我把一個有錢的商人殺害了推到深溝裡,得了很多錢。”
酒友信以為真,就把範大告到了官府。
這時,正好有一名婦人前來告狀,說有人把她丈夫殺死後扔到了深溝裡,丈夫外出做生意所賺的錢也被人搶了。
縣令隨婦人去驗屍,只見屍體衣衫襤褸,沒有頭顱。
於是,縣令說:“你一人孤苦伶仃的怎麼生活呢?等一找到屍體的頭顱,定案之後,你就可以再嫁了。”
第二天,與婦人同村的李三來報告,說找到了屍體的頭顱。
這時,縣令忽然指著婦人和李三說:“你們兩個就是兇手!還敢誣陷範大?”
兩人不服,待縣令把證據擺出來之後,兩人不得不承認是他們勾結一起,謀害該婦人的親夫。
請問:縣令的證據是什麼?
推理答案:
屍體在深溝裡,怎麼能確信是自己的丈夫呢?必定是先知道丈夫死在這兒了。
而且衣服破爛,怎麼能有那麼多的錢呢?
頭顱在哪兒,李三為何如此熟悉?又這麼著急地來報呢?必定是想與婦人早日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