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吏和少婦之死

[ 傳奇故事 ]
古時候,一個身在異鄉的山東籍書吏,帶著兩個僕人回家探親。

  路上偶遇一名少婦,書吏覺得路途寂寞,便找少婦搭話,得知少婦是同鄉,此行是去婆家探親。

  經過幾回寒暄,兩人不知不覺中便成了熟人。

  天色漸晚,少婦急著找投宿的地方。正巧書吏在此地有一佃戶,少婦也就跟著書吏投宿在該佃戶家中。

  半夜,兩個僕人密謀著要偷書吏裝有錢財的包裹,就對佃戶說:“我們先回去了!”

  佃戶信以為真,但是在後半夜,他卻聽到書吏房裡有很大的動靜,點起油燈去看時,才發現書吏和少婦已經被強盜所殺。血泊之中,佃戶找到了自家的割草刀。

  幾天以後,少婦的家人報了官,在官府的逼問下,佃戶不得不如實反映情況。眾人聽罷都懷疑是兩個僕人乾的。

  縣官到現場檢查的時候,忽然聽到隔壁有人說:“我只恨那天夜裡沒有殺死你!”

  縣官看了看兇器,叫人把隔壁屋的人抓過來,沒想到說話之人卻是佃戶的女兒和與她私通的鄰居家的兒子。

  當一男一女跪在縣官面前時,縣官指著那個男子說:“你如實招認吧!”男子嚇得面如土色,只得招認。

  請問:縣官憑什麼說他就是兇手?

  推理答案:

  首先,”我恨那天夜裡沒有殺死你.”這名話引起了縣官的懷疑; 其次,兇器是佃戶家的,兇手必然是經常來佃戶家,殺人時一時興起,拿起了兇器,如果是僕人所殺,則一定要預先謀劃,自己準備兇器,鄰居家的兒子晚上去找佃戶家的女兒,見到書吏和少婦,以為是心上人另有新歡,於是妒火中燒,找兇器殺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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