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從下游大約100米處的橋上傳來一聲槍響。木村馬上蹬車朝橋上飛奔而去。他一上橋,便看見橋當中躺著一個女人,旁邊還有一個男子,那個男子見有人來,拔腿便逃。
與此同時,木村聽到“撲通”一聲,像是有什麼東西掉進了河裡。
木村騎車追了上去,用車撞倒那個男子,給他戴上了手銬,又折回躺在橋上的女人身旁。只見她左胸中了一槍,已經死了。
“這個女的是誰?”
“不知道,我一上橋就見一個女的躺在那兒了,嚇了我一跳,一定是兇手從河對岸開的槍。”
“撒謊!她是在近距離內被打中的,左胸部還有火藥黑色的焦煳痕跡,這就是證據。槍響時只有你在橋上,你就是兇手!”
“哼,你要是懷疑就搜我的身好了,看我有沒有帶槍。”那男子爭辯著。
木村搜了他的身,但未發現手槍。橋上及屍體旁也未發現手槍。這是座吊橋,長30米,寬5米,兇手在短時間內是無法將兇器藏到什麼地方去的。
“那是扔到河裡了嗎?剛才我聽到了水聲。”
“那是剛才你追我時,我的木屐帶子斷了,沒法逃跑,就將它扔到河裡了,不信你瞧!”那男子抬起左腳,笑著說。
果然左腳是光著的,只有右腳穿著木屐,是一種闊邊的大木屐。木村無奈,只好先將男子作為嫌疑人帶進附近的警局,並用電話向總署通報了情況。
刑警立即趕了過來,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取證,並於翌日清晨,以橋為中心,在河的上游和下游各100米的範圍內進行了搜查。
河深米左右,水流也並不急,所以槍若扔到了河裡,流不了多遠就會沉到河底。然而,儘管連電動探測器都用上了,警方也將搜查範圍的河底徹底地找了一遍,但始終沒有發現手槍的蹤跡。
然而石蠟測驗結果表明,被當做嫌疑人的男子確實使用過手槍。他的右手沾有火藥的微粒,是手槍射擊後,火藥的殘渣變成細小的顆粒沾在手上的。另外,據屍體內取出的彈頭推定,兇器是把雙口徑的小型手槍。
那麼,兇手在橋上開槍打死女子後,究竟將手槍藏到哪裡去了呢?
推理答案:
手槍藏在木屐上,一同扔進河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