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是誰?兇手是怎麼作案的?

[ 傳奇故事 ]
早上五點鐘,警方接到報警:鯤化大學男生宿舍18棟405室發生一起命案。

  刑警朝遇春趕到現場,死者是405室的趙明誠,趙明誠用一條繩子在高低鐵架床上上吊自殺。繩子在死者脖子繞了七八道,看起來赴死之心十分堅決。現場乾淨整潔,沒有打鬥的痕跡,過道上有一個墊腳的矮凳倒在地上。防盜窗的窗戶緊閉,門以及門上的鎖都沒有被破壞。

  法醫初步判斷,趙明誠的死亡時間在凌晨四點鐘左右。

  405宿舍總共住著四名學生,分別是趙明誠、錢多多、孫四海、李渡。房間有五把鑰匙,學生每人一把,剩下的一把在宿舍管理員老周那裡保管備用。每個人保管的鑰匙都在,死者趙明誠的鑰匙在他自己的褲兜裡。

  宿舍管理員老周說:“我在凌晨4:40的時候巡樓,發現405室有些不對勁,從窗戶往裡看,窗簾不太嚴實,我看到上吊的死者。隨後我叫醒其它宿舍的同學,用備用鑰匙開啟門,趙明誠已經死了。我們第一時間就報了警。”

  錢多多說:“白天跟趙明誠吵了架,看到他我心煩。昨晚上我一直在熱火網咖上網,沒有回學校。是的,我很討厭他,但還不至於殺人。”

  孫四海說:“自從趙明誠不允許大家帶女朋友回宿舍過夜,我就很少在宿舍睡覺了。昨晚上我跟女朋友在朝陽旅社開房,折騰了一個晚上。我是說過‘殺死他’,但那是一時沒腦子說的氣話。”

  李渡說:“我最近心情不好,晚上一直在本色酒吧喝酒。大概三點五十分的時候離開酒吧,一直在街上亂逛。我也不想回學校。趙明誠還欠著我三百塊錢,他生時不想還現在死了也不用還了。”

  熱火網咖、朝陽旅社、本色酒吧都有相關的監控錄影,證明錢多多、孫四海、李渡的話不假。另外,三個地方到學校的距離坐車最快也要半個小時。老周的話沒有影像證明,因為鯤化大學的監控裝置最近正在進行升級改造。但有學校的兩個保安給他作證,在12:00到4:40分那段時間裡,他們也在值班室,跟老周鬥地主賭錢。

  案情基本上就是這樣,朝遇春自言自語道:“死者的房間裡面反鎖,除了在裡面,在外面只能使用鑰匙才能反鎖,這就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性。可問題是,擁有405室房間鑰匙的相關人員都有不在場的證據。看來這案子……”

  (請問趙明誠是自殺還是他殺?如果是他殺,兇手是誰?兇手是怎麼作案的?難度指數:★★★)

  答案

  刑警朝遇春的話還沒有落地,一個穿著褲衩光著上身的學生走過來,在他身邊神神秘秘說道:“我知道誰是兇手了。”

  朝遇春看著眼前的矮個子少年:他的面板黝黑,身板消瘦,看起來像是營養不良。讓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雙漆黑的小眼睛,顯得機靈過人。

  “說說你的看法?”

  “我叫楊光,是406室的。”少年自我介紹道,“管理員開門的時候我就在現場,我可以證明門當時是反鎖的。我們第一時間報了警,現場沒有被破壞。這個案子的情況我基本瞭解,我認為趙明誠自殺的疑點有兩點:第一,死者在這樣的位置很難完成上吊的。死者的腳能踩到矮凳,也就是說他也可以踩到下面床鋪。但是現場過於整潔,床鋪上沒有腳印掙扎的跡象。第二,繞在死者脖子的繩子有七八道,似乎想掩飾什麼。我想說的是,死者不可能是自殺。”

  “有些道理。”朝遇春鼓勵他繼續。

  “我懷疑趙明誠是先被人勒死,然後掛起來偽造成自殺。因為門被反鎖,所以兇手只能是擁有405房間鑰匙的人。”

  “兇手是誰?”

  “兇手就是你。”

  楊光手指著大塊頭李渡。

  “這話可不能亂說,我有不在場的證據。”李渡氣急敗壞地抗議。

  “是的,如果殺人現場在宿舍,你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據。”楊光說,“可惜宿舍是第二犯罪現場,這就是你的殺人詭計所在。”

  “胡說八道!我怎麼可能殺他。”

  “那你解釋一下3:50分以後你離開本色酒吧後你去了哪裡?”

  “我喝醉了酒,在街上亂逛。”

  “有證明嗎?”楊光大聲說,“在擁有405房間鑰匙的人當中,你是唯一一個在四點鐘之後沒有證據證明你在哪裡的人,你不能證明離開本色酒吧後你在哪裡。”

  “街上沒有監控不是我的錯。”

  “欲蓋彌彰,”楊光頓了頓,說,“其實真相就是:第一現場在本色酒吧附近。你知道當晚孫四海、錢多多不在宿舍,3:50分以前你一直在本色酒吧製造不在場證據,在那之前你就把趙明誠約到本色酒吧附近一個沒有人沒有監控的地方。離開本色酒吧之後你跟趙明誠見面,用繩子勒死了他。趙明誠的死亡時間是4:00。勒死趙明誠之後你用大皮箱把他的屍體裝好,用交通工具帶回宿舍。幸運的是,你沒有被人發現。你回到宿舍的時間預計在4:30左右,在宿舍裡,你把趙明誠的屍體用繩子繫好掛在鐵架床上,偽裝成自殺,然後在4:40老周巡夜之前匆匆離開宿舍。之所以在死者脖頸上繞幾道,是為了混淆脖頸上的勒痕道數。你挑選了一個殺人的好時機,學校的監控正好升級改造,所以不會拍到你在四點半回宿舍。”

  “你陷害我。”

  “不,這是推理,我有完整的邏輯鏈。”楊光說,“第一是鑰匙,嫌疑人只能是擁有405房間鑰匙的人;第二是不在場證明,你的不在場證明是你製造出第二現場才成立的。兇手不可能是其它人,因為在4:40分之前他們一直都有不在場證明。

  “證據呢?”

  “你搬運了一具屍體,我相信證據會很多,警察只需要在本色酒吧附近查查就會真相大白。”楊光說,“這裡我只說關鍵的,那就是裝屍體的工具。因為太大,你一直沒有時間也沒有好的方法處理。”

  朝遇春從李渡的床下搜出一個大皮箱,李渡面色一下子變得慘白,委頓在地。

  “犯罪動機呢?”朝遇春問。

  “那是你們警察的工作。”

  “趙明誠背叛了我,”李渡突然嚎啕大哭起來,“他揹著我跟錢多多相好,這是不能容忍的……我對他那麼好,他卻背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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