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的紅玫瑰

[ 傳奇故事 ]

貼紅玫瑰的奧迪

晚上七點二十一分,W市公安局刑警隊值班室裡電話鈴驟然響起。是一個叫梁斌的人打來的電話,說高速公路W市出口處銀河公寓305室發生了一起兇殺案。

隊長陳初和幹警們以最快速度趕到了案發現場。

報案人梁斌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他說自己下了班,來林楓家想找林楓出去吃飯。按門鈴沒人應聲,他順手推了一下門,沒想到門是開著的。他走進去,發現林楓倒在地上,再看林楓身下有一大攤血,便打電話報案。

被害者林楓,看樣子有二十多歲,上半身都浸在血汙中,身穿彩色的半袖衫和一條淺茶色短褲。

梁斌是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服務員,和林楓相識不久,兩個人在一起打過幾次麻將。梁斌告訴陳初,林楓二十七歲,是個流浪畫家。除此之外,梁斌對林楓一無所知。

法醫鑑定表明,死者被一把水果刀刺進左頸部而死,傷口極深,死亡時間大約在晚上六點到六點半之間。

陳初認為,兇手之所以能一刀將林楓送上不歸路,說明兇手很可能是林楓生前比較熟悉的人。

這時,同事大梁在衛生間洗手池的排水口處發現有一支沒有蓋的紅色口紅,頭朝下卡在排水口處。

一定是哪個女人不小心落在這兒的。因為口紅卡住了,就沒有拿走。

陳初認為這是一樁他殺案,因為像這樣一個塗著指甲油的時髦青年是不可能穿得這麼隨便自殺的,但是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是他殺。

梁斌還告訴陳初,林楓很招女人喜歡。他來林楓家之前去理髮店理髮,正好從這幢公寓前經過,當時是六點十分左右,公寓樓下停著一輛乳白色的奧迪汽車。

陳初開啟窗戶順著梁斌的手向下望去,果然在公路入口處有一塊可以停放三輛車的空地。梁斌繼續說,他路過這兒的時候天還亮著。等他理完髮回來時,車已經沒了。

陳初問梁斌可曾記住車號,梁斌說:“我沒留意車子的牌號,不過肯定是一輛奧迪。”

這時,梁斌突然想起了什麼,說:“那輛車給我的印象很深。因為車門和車蓋上都貼著紅玫瑰的貼畫。”

塗口紅的神秘女子

案件偵破工作迅速展開。不久,關於那輛奧迪車有了新發現。

這所公寓的一個婦女說,她在公寓門前也看到過那輛車。據她講,六點半左右,她從窗戶看到那輛車朝高速公路開去。遺憾的是她沒有看見司機的模樣,也沒有記住車牌號。

W市藝術館代理館長鄭繼儒聞訊也趕到現場,林楓就是藝術館的工作人員。鄭繼儒正巧給林楓打電話,警察告訴他林楓出事了。

鄭繼儒五十歲上下,他告訴陳初,林楓人不錯,在繪畫方面很有天賦。不過,私生活有些不檢點。鄭繼儒說:“林楓個子高,模樣也帥,再加上是獨身,對女人很有吸引力。”

鄭繼儒提供了這樣一個情況,前些日子有個叫左婷的女子常來藝術館來找林楓。左婷住在本市,三十歲左右,和妹妹相依為命。妹妹左娜二十二歲,兩個月前突然自殺身亡。據說是因為和林楓的感情糾葛。

鄭繼儒還說,一個星期前的傍晚,他看到一個成熟女人開車送林楓回來,兩個人很親熱,手拉手地進了公寓。

陳初問鄭繼儒那女子開的是一輛什麼車。鄭繼儒想了想說:“是乳白色的奧迪。我從未見過這個女人,只是無意中聽到林楓叫她流蘇。這女人外表挺妖豔。她嘴上塗著濃重的粉紅色口紅,非常刺眼。”

又是白色的奧迪!陳初想,那麼這個開奧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誰?

詭異的姐姐

案發當晚八點,陳初和大梁到了左婷家。左婷剛下班回家,她塗著橘色的口紅,身上散發出一股濃烈的香水味。

陳初出示了自己的證件,並提起了左娜的死。

左婷哀傷地說:“那天早上,我發現妹妹死了。我只有那天晚上不在家。她在銀行上班,和一個叫林楓的畫家談起了戀愛。我知道她曾經幾次去和林楓約會。”陳初告訴左婷,今天早上林楓死了,而且有可能是他殺。

左婷聽了,說:“這真是報應!不管是誰殺了他,我妹妹在天之靈也算得到安慰,殺死破壞別人幸福的壞蛋理所應當!”

陳初聞言,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問左婷今天晚上六點到六點半之間在什麼地方。左婷說她七點鐘之前一直在會計事務所工作,因為月末工作多,所以比平常回來得晚一些。

從事務所乘車到林楓住的公寓大約要二十分鐘。如果七點鐘之前她一直在事務所的話,就足以排除對左婷的懷疑了。

陳初取出一張照片遞給左婷:“你記得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人嗎?”

左婷拿著照片端詳了一會兒,最後搖了搖頭。陳初把照片用手絹包好裝進上衣口袋。

“我覺得這個女人有點怪!”從左婷家出來,大梁對陳初說。

又一血案

這時,陳初的手機響了起來。電話是值班室打來的,值班人員告訴陳初,剛剛接到一個叫陸星的學生報案,高速公路出口處向東延伸出的一條路上發生了一起血案。陳初看了看手錶,現在是晚上八點二十分。

接到報警後,陳初和同事們再次以最快速度趕到案發現場。陸星所說的那條路通向一片不高的樹林。昏暗的小路上停著一輛乳白色奧迪,車門上貼著一幅紅玫瑰貼畫。

一個臉色蒼白的女人坐在駕駛座上,胸前滿是鮮血。女人左頸處有一處傷口,一把水果刀放在副駕駛座位上。

陸星說,自己偶然發現了這輛車。陳初看了看錶,現在是九點十分,陸星報案時是八點零五分,案發時間應該在七點半到八點之間。透過死者包裡的駕駛證,證明她就是流蘇,三十二歲。

法醫檢驗的結論是,流蘇是大出血致死,死因與林楓十分相似。

陳初還發現了一張W市到S市高速公路交費收據,是當天開具的。陳初立即讓人封鎖現場,讓大梁去W市高速公路出口收費處瞭解一下情況。

一個小時後,大梁回來了。大梁說,監控錄影顯示,晚上七點半,是有一輛貼有紅玫瑰貼畫的乳白色奧迪車從收費站經過,監控錄影上看得清清楚楚,當時車裡只有流蘇一個人。

自殺,他殺

證據顯示,流蘇和林楓的死之間有聯絡。

理由是,這兩個案件案發地點相近;死亡原因相同;兇器是兩把一模一樣的水果刀。所不同的是,林楓是他殺,而流蘇則有可能是自殺。因為車內的水果刀柄上有流蘇的指紋,傷口角度也很像是自殺。還有,林楓案件中口紅上的指紋是流蘇的,由此推斷,很可能是流蘇殺害林楓後選擇了自殺。

得到流蘇死亡的訊息,流蘇父母從S市趕來。他們說三天前,流蘇獨自開車回家看望父母。今天流蘇十點半左右離開的,說先買點東西再從S市入口上高速公路回P市。她離開的時候沒有什麼異常。

繼續分析案情,流蘇十點半離開家,再用三十分鐘買東西,十一點二十分便可以進入S市入口的高速。即使途中她花了半個小時的時間休息,以每小時九十公里的速度開車,跑完S市到W市之間大約五百二十八公里的路程,在下午六點鐘之前到達林楓公寓是完全可能的。之後,流蘇進了林楓的家,伺機殺死了林楓。她只注意用手絹包住刀柄以防留下指紋,可手上卻濺上了血,於是她來到洗手間洗手。當她從小挎包取另一條手絹擦手時,口紅掉落在水池裡並卡在了排水口,她試圖拔出來可沒有成功,只好棄之逃走。由於緊張,她完全忘了指紋留在了口紅上。

根據梁斌和鄰居婦女的證詞,假設流蘇六點半離開作案現場,然後開車上了公路,從林楓家到W市只有一站地,就是從林楓公寓到流蘇死亡的地點也只有十三公里的行程,根本用不著開快車,二十分鐘綽綽有餘了。可是,陸星說在七點半路過現場時並沒有發現有車停在那兒。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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