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是個性情中人,他看上了一個叫趙彩雲的姑娘,便不惜一切代價,發起了強大攻勢。可惜,最後彩雲姑娘還是成了別人的新娘。
張三一下子委靡不振,整天重複一句話:“為了愛,我傷痕累累呀!”
好友李四怕張三想不開,就決定幫他找個物件,這天,李四拽著張三來到一家婚姻介紹所。
介紹所的工作人員熱情地拿起登記簿,對張三說:“你看這個,年齡23,模樣俊俏,性格溫和……”
張三一邊搓手一邊問:“叫什麼名字?”
“苗翠花。”工作人員答道。
張三遺憾地搖了搖頭:“不行!不行!”
工作人員又翻了一頁,念道:“年齡28,資產豐厚,有車有房……”
還沒等她唸完,就被張三打斷了:“這姑娘叫什麼名字?”
工作人員看了看資料,答道:“吳小麗。”
張三一副絕望的樣子,喃喃道:“不行啊!不行!”
工作人員奇怪了,問:“那你到底想找個什麼條件的?”
張三吭哧半天,憋出一句話:“沒啥條件,只要她名字叫彩雲就行。”
李四一聽,氣傻了:“怎麼著,要不叫彩雲,你這物件就不搞了?”
張三抬起頭,眼含熱淚,搖著頭說:“不是不搞,是沒法搞,四哥,我跟你說過,為了愛,我傷痕累累呀!”
說完此話,張三把袖子一擼,只見他左胳膊上文著:“彩雲彩雲我愛你”,右胳膊文著:“只愛彩雲一個人”。
張三又哆嗦著把上衣一脫,前胸文著幾個大字:“當時明月在”,轉過身,後背還有幾個字:“曾照彩雲歸”。
李四看得瞠目結舌,張三“哇”的一聲哭了,說:“褲子我就不脫了,全怪我當時很傻很天真,以為這樣可以打動彩雲的心。現在,我只有找個叫彩雲的,這些字,才有法解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