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浩下班回家,在小區門口看到一個五六十歲的大媽,腳跟前放個包,手中拿著一個小紙牌,上寫“保姆”二字。大媽花白的頭髮散落下來遮住了眼睛,吳浩忽然覺得她那神情有點像他的媽媽,心想如果媽媽還活著應該和這位大媽差不多。他不由自主走上前說:“大媽,保姆找活兒要到保姆市場去,那兒人多好找活兒。這個小區才建好,沒住多少人,你在這兒只怕難找到僱主。”
那大媽抬起頭看了一眼吳浩,嘆口氣說:“其實給不給工資都沒所謂的,能管吃管住就行,我現在是無家可歸……”話沒說完眼淚就在眼眶裡打轉,但她忍著沒讓眼淚流出來。吳浩看著心中有些不忍,就說:“大媽,今天晚了,只怕難找到活了,乾脆您去幫我乾點活兒,明天再去保姆市場。”大媽猶豫一陣收起了小紙牌,吳浩提起地上的包走在前面領路。
吳浩獨自住一套新房。自從女友劉麗嫌他沒房繼而投入他人懷抱後,他就賭氣要儘快買房,這不,連借帶貸總算是把房子買了,可裝修的錢還得慢慢攢。
吳浩一進門就去做飯,大媽過來幫忙,簡單的兩樣菜炒得特別有味,吳浩連聲讚歎,兩人邊吃邊聊。大媽說自家姓李,吳浩就叫她“李大媽”。吃完飯,吳浩見李大媽坐也坐不安寧,想了想就叫她一起清理陽臺上的一點雜物。之後李大媽又問有沒有縫補洗涮的活兒,吳浩說這些自己都會幹,讓她早點休息。
第二天,吳浩起來見李大媽已做好早飯,倆人吃完一起出門。聽李大媽道謝,吳浩說:“大媽不用客氣,見您第一面就覺得很親,這也許就是咱孃兒倆的緣分。要是找不到合適的活兒,您還回來住,反正我是一個人。再說我還想吃您炒的菜哩,太香了!”吳浩邊說邊做個饞嘴的表情,把眼淚汪汪的李大媽給逗樂了。看她上了公交車,吳浩才轉身向公司走去。
三天後的晚上,吳浩陪客戶吃完飯回來,一上樓見自家門口坐著個人,不禁嚇了一跳,仔細一看是李大媽,忙開門讓她進去。短短三天,李大媽就一肚子委屈。原來是僱主的女兒懷疑李大媽這個不在乎工錢的保姆不可靠,每天像防賊一樣防她,李大媽實在受不住就辭工了。
吳浩勸她說這世上啥人都有,不舒心就不幹,明兒再去找;還說李大媽炒的菜好吃,可以給人做飯,比保姆輕鬆自由些。勸半天,李大媽還是一副哀傷的樣子,吳浩心裡跟著難過。他把自己的手機號告訴李大媽,說以後萬一有事就打電話給他。李大媽喃喃地說:“都是兒女,咋就差別這麼大呢?你媽有你這樣的兒子真是福氣啊!”
吳浩告訴李大媽自己爹媽死得早,從小吃百家飯穿百家衣長大的,上學也是靠學校減免學費和鄉鄰幫忙照應。李大媽嘆道:“可憐的娃,比我這老太太命還苦哇!”看著李大媽憐惜的眼神和眼裡的淚花,吳浩喉頭髮緊,眼睛也溼潤了。
第二天是休息日,吳浩索性陪李大媽去找活兒。運氣不錯,找到兩份活兒,一份是打掃房間,一份是給一個小學生做午飯。吳浩讓李大媽先試著幹,臨走給她一把他家的鑰匙,讓她幹完活兒自己回家。就這樣,李大媽每天干完活兒順便買些菜,吳浩下班回家就能吃到可口的飯菜,倆人相處得輕鬆融洽。這天,吳浩津津有味地吃著李大媽燒的魚說:“反正我也沒媽,乾脆就認您當媽吧!您也別再找管吃管住的活兒了,就當這兒是您的家,好不好?”李大媽喊了一聲:“我的好孩子……”眼淚跟著滾了出來。吳浩趕緊答應:“哎,這下我可有媽了,以後能天天享口福啦!”倆人一個哭一個笑,半天才安靜下來。
吳浩看著乾媽心情漸漸變好,臉色也紅潤起來,心裡很高興。只是他沒想到,沒多久,乾媽又多找了一份活兒,悄悄替他這乾兒子攢起錢了。一年半後,吳浩準備結婚,乾媽盡心盡力地幫著操辦,被子褥子床單被套全給準備停當,還給買了臺電視機,這讓吳浩非常感動,心想以後要更好地孝敬乾媽。
婚禮這天,吳浩和新娘子恭恭敬敬地齊聲喊“媽媽”,樂得乾媽臉上像開了花一樣。儀式過後,賓客陸續入席,吳浩看見前女友劉麗挽著一個年輕男子走過來,就大方地迎上去,請他們入席。劉麗介紹說男子是她的丈夫,名叫李國棟。誰知,這李國棟看著挺帥氣,卻有點暈乎乎的,稀裡糊塗地管李大媽也叫了聲“媽”,吳浩忍不住笑著說:“怎麼還沒喝喜酒你就醉了?”劉麗尷尬地笑了笑,拽起李國棟走了。
吳浩還沉浸在新婚的喜悅之中,忽然收到一個陌生的電話,是李國棟打來的,他說自己現在就在吳浩住的小區內,讓吳浩告訴他住幾號樓幾單元幾門。不一會兒聽到敲門聲,開門一看果然是李國棟,他一進門就衝李大媽喊道:“媽,求您幫幫我,跟我回家吧!”
吳浩莫名其妙,李大媽冷冷地掃了一眼李國棟說:“我哪也不去,這兒就是我的家。倒真要謝謝你和劉麗哩,要不是被你們掃地出門,我哪有今天這好日子?沒準在家做牛做馬還得看臉色哩!”
吳浩問了半天才弄明白,原來李大媽老伴早年因公去世,單位每月給她一點生活費,房改時照顧孤兒寡母分給他們一套不錯的房子。劉麗就是看上這套房才和李國棟好上的,但結婚的條件是必須有自己的房,李國棟只好哄騙媽媽拿出房產證去過了戶。婚後沒多久,李國棟說劉麗嫌和老人住一起不自由不方便,希望分開住。李大媽自然不同意,劉麗就挑明瞭說:“我就是不想跟你一起住,你搞清楚了,房主是李國棟,再不搬出去,我有權告你,房證上寫的是李國棟的名字,法院只認證據。”李大媽儘管知道自己手中有購房的證據,打官司也未必就輸,但丟不起那人啊!老太太哭了一夜,早上把生活費的存摺和購房的原始證據收拾好,夾在換洗的衣服中,悄悄出門了。李國棟看著媽媽一步步下樓,小聲嘟囔著說:“媽,你先出去住一段,反正也要不了太久,我們有了孩子還得你回來照顧呢!”
聽到這裡,吳浩十分心疼李大媽,暗罵這兒子太不孝。李國棟卻委屈地說:“劉麗現在整天罵我窩囊沒本事,說吳浩又升職又加薪又買新房,後悔當初不該離開他跟我結婚。今天居然說要離婚,還要分割房產。我實在沒辦法才來求媽拿出買房的證據,我得證明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吳浩一聽,氣得直搖頭,李國棟仍喋喋不休:“媽,我錯了,求您老幫幫我,不然劉麗真要搶咱家的房產了!”
吳浩生怕氣著李大媽,趕緊扶她坐穩,只聽李大媽冷笑一聲說:“光腳不怕穿鞋的,我被搶過了還怕什麼?搶吧,不搶白不搶,誰能搶到手是誰的本事!你會搶人家的女朋友,會搶親媽的房,現在也嚐嚐遭遇搶劫的滋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