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香港商界又曝出爭產案。香港著名富豪霍英東於2006年辭世後留下價值300億港元的資本帝國,雖霍英東早已將遺囑訂立,但平靜的水面下暗流湧動。12月19日,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以遺產執行人身份,向香港高院起訴其胞兄霍震寰獨攬大權,擅自分配遺產並強迫家族其他成員同意分配,同時私吞約14億資產和現金,要求罷免霍震寰及姑姑霍慕勤的遺產執行人身份。自此,霍家的遺產大戰拉開帷幕。幾十年來,這個家族看似平安無事,但平靜的海面下一直醞釀著滔天風浪,兄弟們之間積蓄已久的怨懟這時終於爆
了。
誤立遺囑,埋下禍根
上世紀70年代,香港發生了多起豪門後代爭奪遺產的官司。深謀遠慮的霍英東,開始思考制訂一份完美的遺囑。1977年秋天,一個名叫溫重暉(化名)的華裔律師提出的方案頗受霍英東重視。溫重暉,祖籍浙江,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系,在紐約擁有一家頗有名氣的律師樓,代理過很多遺產案,是這方面的專家,他還在香港開有律師樓分部。溫重暉認為西式遺囑以法律為最高標準,也無法訴諸法律,有效地保護了所有的繼承人。霍英東對溫重暉的見解非常讚賞,決定高薪聘請他設計遺囑。溫重暉著重向霍英東推介美國洛克菲勒家族的遺囑方式,但又結合東方特點。洛克菲勒家族財富集團屹立百年不倒,重要原因就是當初沒有把家族財產平分給繼承人,而是採用信託的辦法,保持財富有效集中。溫重暉說:“您百年之後如果立即分配遺產,霍氏產業會分崩離析,一下子失去競爭力。所以,應該過20年再分配。這20年期間,選定一兩位最有能力的繼承人作為遺囑執行人並經營遺產。”
這個建議令霍英東非常滿意。因為霍英東深知中國歷史上“富不過三代”的原因之一是財產擁有者去世後,所有子女立即瓜分財產,產生“化整為零”的負面效應,家族生意因此失去了競爭力。1978年,霍英東簽署了遺囑,並進行了公證。
該遺囑主要有三點內容:第一,三房妻子及所生子女均是受益人;第二,遺產在霍英東去世後20年才分配,此前各受益人只能每月領取生活費;三,遺囑執行人兼管遺產的運作直到遺產被分配,遺囑執行人由4人組成:霍英東的妹妹霍慧勤夫婦、次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
這份遺囑在形式上採用了“洛克菲勒遺囑”的長處,但有一個不引人注意的“軟肋”:洛克菲勒遺產是由法律機構代管,是一種信託方式,而霍英東的遺囑卻規定遺囑由繼承人來執行。這種根本性的區別,決定了這份東方“洛克菲勒遺囑”終將導致無法執行。
經過十幾年考察,霍英東為了讓他精心設計的遺囑順利執行,開始作出系列安排,他先在1998年作出決定:長子霍震霆從政,次子霍震寰接管家族企業,三子霍震宇也接手家族企業,但只是配角。而二房三房子女一律不得從商。
2006年12月9日,一代商界奇才霍英東在北京逝世。塵封28年的遺囑,終於在家族內部公佈。這份遺囑不啻於一枚炸彈,引起了家庭成員極大的震動。原來打算利用遺產來做一番事業的二房三房子女,發現竟然要等到20年後才有可能拿到錢,全都傻眼了。此時,霍英東的妹夫己經去世,妹妹霍慕勤年屆80,基本失去了工作能力,遺囑執行人只剩下長房次子和三子,二房和三房子女基本失去了話語權,只能暗暗嘆息。
此時,春風得意的當屬長房次子霍震寰。他升任霍氏家族集團總裁。遺產沒有被分散,而且管理權集中在一個兒子身上,這正是溫重暉當年向霍英東極力推介的“洛克菲勒遺產”模式。但霍英東在九泉之下,可能難以相信從此以後發生的事,恰恰事與願違,那份精心設計的遺囑,竟然一步步把霍氏家族成員推向內戰的邊緣。
望梅止渴,暗潮湧動
雖然貴為家族企業總裁,但霍震寰心裡也頗有不平衡之處。他參與家族企業最早,出力最多,當父親病重及逝世之後,家族財富從35億美元迅速增值到45億美元。若在20年後將這些增值的財富與其他繼承人平分,他感到很吃虧。
2007年初,霍震寰聘請溫重暉為法律顧問,開始著手將“屬於自己的那份”從家族財富里剝離開來。霍震寰考慮的第一筆財產便是他認為父親“實質性”授予他的股票。
那是1998年冬天,霍震寰隨父親住在蘇黎世Rothans國際大酒店總統套房。一天晚上,霍英東把秘書和保鏢都留在酒店裡,單獨領著兒子開車,來到蘇黎世銀行。經過一道道檢查嚴密的門衛後,兩人進入地下保險密室。霍英東用鑰匙和密碼開啟一個巨大的保險箱,裡面只放了一個黃色的大信封,裝著海外三家公司的不記名股票。霍英東讓霍震寰記住密碼,然後重複用鑰匙開啟保險箱兩次,最後,把鑰匙交給了霍震寰。
另外,霍震寰多年來一直掌控的還有3家離岸公司的股份7億港元,3個與父親聯名持有的銀行賬戶存款7.3億港元,還有大量珠寶。這些財富,均是霍英東生前單獨交給霍震寰的。但父親的意思是交給兒子保管?還是讓兒子擁有?這個很不清楚。如何獲得家族成員的認可?霍震寰拿不定主意。
2007年3月的一天,溫重暉交給霍震寰一份商業偵探報告。霍震寰看了報告,大吃一驚。三弟霍震宇在南沙開發專案規模龐大,可估算的資金卻並未進入霍家財務統計之中。這份報告一下子激怒了霍震寰,他下決心提早對父親的遺產處理作出決定。
霍震寰立即秘密約見二房代表霍文遜和三房代表霍顯強,向他們出示了一份《家族安排備忘錄》。這份備忘錄確認了霍震寰擁有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萬股、3家總值7億港元的離岸公司及三個與父親聯名持有的總額為7.3億港元的銀行存款單。備忘錄確認霍震寰目前掌控著一批珠寶屬於遺產,包括稀世紅藍寶石等,價值9000萬港元,這批寶石將由霍震寰決定如何分配給各房成員。備忘錄還確認在近期每個家族成員將提前分到一份遺產,總值為5億港元。
這份備忘錄對於二房三房來說,無疑是一個特大利好。多年來備受壓抑的二房三房成員,因為沒有遺產執行人的代表,幾乎沒有什麼發言權。這份備忘錄無疑給了二房三房以相當的表決權,最關鍵的是可以提前分到部分遺產。因此,幾乎沒有什麼爭議,二房三房全體成員都愉快地簽署了這份備忘錄。
對於長房成員來說,除去霍震寰在這份備忘錄中收益巨大,其它成員並沒有明顯受益。因為家族企業基本由長房成員掌控,提早分配遺產,相當於減少了長房成員商業運作的資金。尤其是霍震宇,與二哥同處於遺產執行人的地位,無法容忍二哥獲得如此巨大的利益,因此堅決反對這份備忘錄。霍震寰決定使出最後的手段向長房成員攤牌。
2008年3月,霍震寰將長房成員聚集到一起開會。霍震寰開門見山地將《家族安排備忘錄》放在桌子上,說:“這份備忘錄己經得到了家族大部分成員的認可,是一份可以實施的家族協議。誰不籤暑,就相當於放棄了遺產繼承權,我發誓他將分不到任何遺產,只能每月得到固定的生活費。”
面對這樣的重磅炸彈,長房成員面面相覷,大家誰也沒想到正在商量的事情會一下子變成火藥味十足的“最後通牒”。沉默了好久,霍震宇站起來,一字一頓地說:“我也發誓,誰也休想私吞父親的遺產,哪怕是一港元。“
訴諸公堂,兩敗俱傷
霍震宇請教了幾個法學專家。專家們仔細研究了霍英東的遺囑之後認為,這份遺囑涉及到很多美國的遺產法特徵,因此,可能不是霍英東本人親自設計的。
專家的話,提醒了霍震宇。他第一次對溫重暉這個人產生懷疑。溫重暉這個人,似乎是霍家的一個影子,始終與霍家的遺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霍震宇決定搞清楚溫重暉這個人的來龍去脈。2008年5月,霍震宇與美國最著名的南太平洋私家偵探公司香港分公司簽約,請對方調查溫重暉的來龍去脈。隨後,一份調查報告送到了霍震宇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