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陳述

[ 現代故事 ]

 法官:“被告人姓名、年齡?”

  貪官:“出生時註冊姓名姚富貴。曾用名有姚建國、姚革命,現名仍為姚富貴。至於年齡就不好說了,我娘說是58歲,身份證上是56歲,檔案上是50歲,組織部門考察是48歲,秘書說是40歲,打字員說我是28歲。究竟多大了,我是組織上的人,我聽組織的。”

  法官:“你最擔心的事是什麼?”

  貪官:“偽劣商品和睡眠。”

  法官:“請具體說明。”

  貪官:“害怕鈔票是假的,害怕金銀珠寶、翡翠瑪瑙是贗品。別人送來的錢收了睡不著覺,如果不收就更睡不著覺。”

  法官:“知道市民對你的評價嗎?”

  貪官:“知道。有一年春節,為了表明我清廉勤政的決心,請人寫了‘來客歡迎,送禮不要’的對聯貼在門口。結果,第二天就有人改成:‘來客歡迎帶現金,送禮不要買東西’,人民群眾是通情達理的啊!”

  法官:“入獄後有何感想?”

  貪官:“我這個人是相信命運的,對有關的數字特別講究。你看我的小車號是9988,電話號碼6868,手機號是1818,進了監獄,又得到一個好號碼,入獄編號為1698。謝謝!”

  法官:“現在由被告人作最後陳述。”

  貪官:“今天這個會我沒有作什麼準備,既然你們一定要我講一講,我就不客氣了。隨便講幾句吧!我是一個非常講究體面的人,想當年,我坐的是高階轎車,住的是高階賓館,吃的是高階酒宴,玩的是高階小姐。現在犯了罪,也不能失了體面,因此,我提議本案由高階法院審理。”

  法官:“請被告在庭審記錄上簽字。”貪官接過庭審記錄,在上方寫了“同意”二字,又習慣地批閱:“此檔案請轉發各部、委、局學習討論,並將整改意見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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