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愛,遲早是要還的

[ 現代故事 ]

最近有點無聊,很喜歡看地方臺的法制頻道,因為裡面總有些稀奇古怪的案例。

  那天的主人公是一個殘暴的二缺青年,竟然用汽油把女朋友點了——其實這種事情已不鮮見,只是這青年對自己的暴行太振振有詞:“我太愛她了,不能讓她離開我。我現在依然愛她,我原本只想毀了她的容然後就沒有別的男人喜歡她,她就可以永遠和我在一起了……”然後,他開始涕淚橫流地傾訴這些年愛女友的不易,他什麼都給了她,在外面辛苦打工賺錢,不捨得吃不捨得穿,所有的錢都給她,所有努力都為她……可是……

  凡事就怕這個可是,可是到最後,她卻還是跟別人好了,還好得那麼堅決,不管他怎麼請求懇求哀求,她都非離開他不可。於是,他潑了汽油,她悽慘喪命。

  青年有張悲哀又略顯茫然的臉,眼神甚至是無辜的。他到最後都不能明白為什麼他付出一切去愛的人非要離開他。而他已在黃泉路上的女友,想來更是不能明白,那個對她俯首帖耳、唯她命是從的綿羊般的男人,為什麼忽然就變得禽獸不如了?

  這舉動,不是禽獸又是什麼?

  於是我說,這混蛋,好禽獸啊。

  湊巧那日男友閒來無事,也跟我看這檔無聊節目,聽我評論完他“禽獸不如”的同性,瞥我一眼,禽獸固然禽獸,可那女人也有錯的。不帶這樣耍人的,不跟人家就別貪人那麼多。人家就差把命給她了,她把人當抹布一丟,讓人家人財感情面子全空,男人誰受得了?

  他這理論,令我在瞠目結舌後,為維護女性利益果斷和他大吵一架。但吵過後,我不得不冷靜地重新梳理這個問題。

  其實男友說得不錯,禽獸固不能同情,但這女子的喪命,自己卻是要承擔一點責任的,她被愛得太大意、拿得太心安、丟得又太絕情,所以忘記了“拿了人家的遲早要還”這個適合於萬事萬物的淺顯道理。

  當真沒有什麼是應該的。全天下,可能除了父母對子女或個別懂得感恩的子女對父母,就再也沒有哪種感情是隻願付出不求回報的了。兄弟姐妹之間尚且不可,更別說愛情或友情。這個問題,是戀愛伊始雙方當事人心裡就要很明白的:你接受對方的愛,就要時刻提醒自己拿出一些屬於你的來回報,即使不能對等,也不能只收不放,更不能覺得理所當然。

  淺薄的女人才會這樣說,誰讓他愛我,他願意的。

  他是願意,因為所謂的愛,他願意為你鞍前馬後、風餐露宿甚至當牛做馬,把你捧為公主把他自己放到塵埃之下。但他的願意背後是有潛臺詞的,雖然他不要求你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他,可是他會要求你對他忠貞、對他依賴、對他不離不棄。天使的愛才會無私到不求任何回報,可這世上,能長出翅膀的人真的太少太少了,再英俊的相貌下也有一顆凡俗的心,也脫離不了五穀雜糧滋養的現實的俗氣。非把他放到天使的高度,非活該他愛你,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那天使早晚也會變成魔鬼。

  這被焚女子是個太悲哀太慘烈的例子,悲憤和惋惜之餘,作為女人,我們還是要時時提醒自己自知和自律。要知道沒有人天生欠我們的,對我們的好不過是償還。相反,所有的給予都是別人對我們感情的恩惠,要懂得感恩和回報。如果自知回報不起,那就乾脆不要接受,或者接受時提醒自己,有多大償還能力就拿人多少好——一個用語言愛你的人,要的是你的笑顏;用行動愛你的人,要的是你的真心;拿命來愛你的人,要的是你的笑顏加真心還有你的一輩子。女人一定要量力而行,掂量一下能還起多少,即使不能絕對對等,也要大差不差,以免只拿不還,最後利滾利地就無法還清了。

  所以,就算愛到昏天暗地,就算對方海誓山盟,我們的理智還是不能丟的。相比於愛情而言,安全地活著才是第一位的。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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