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贏”字破疑案

[ 民間故事 ]

傳說有個客人住進了一家客棧,百兩銀子不翼而飛。他住的是單間,根據種種跡象,認定是店老闆偷的。

於是他就到縣衙門告狀,但店老闆堅決不承認。

這個縣的縣官很精明聰慧,思忖片刻後,不動聲色地叫店老闆伸出手來,用筆在他手心寫了一個“贏”字,並說:“你到臺階下去曬太陽,如果曬很長時間字還在的話,你就打贏了官司。”

然後,縣官又叫人把老闆娘帶來,老闆娘見丈夫在臺階下伸手曬太陽心中迷惑不解。縣官對老闆娘說:“你丈夫已經承認銀子是他偷的,要你老實交出銀子。”

老闆娘聽了,心中猶豫不決,又不敢去問丈夫。

正在這時,縣官突然對臺階下的老闆大叫道:“你手裡的‘贏’字還在不在?”

老闆連連回答:“在!在的!”

由於“贏字”與“銀子”音近,做賊心虛的老闆娘沒聽清楚,還以為丈夫真的已承認“銀子”還在,只好乖乖把客人的百兩銀子交了出來。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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