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hù shū | 注音 | ㄓㄨˋ ㄕㄨ |
首字母 | zs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註釋、 詮釋、 解釋、 闡釋、 講解、 譯註 | ||
反義詞 | 誤解、 誤會 | ||
基本解釋 | 1.注和疏的並稱。注,對經書字句的註解,又稱傳﹑箋﹑解﹑章句等;疏,對注的註解,又稱義疏﹑正義﹑疏義等。注﹑疏內容關乎經籍中文字正假﹑語詞意義﹑音讀正訛﹑語法修辭,以及名物﹑典制﹑史實等。宋人將十三經之漢注唐疏合刊,"註疏"之稱始流行。 2.記述,記載。 |
註文和疏解的合稱。對於文章或書籍正文做解釋的文字稱為注,或註解、註釋,對某些典籍、古文獻做注始於漢代。先秦是我國學術昌盛的第一個重要時期,流傳下來大批典籍、文獻,但由於語言的發展,文字的變遷,史料的缺遺和分散,漢代人已很難讀懂,從而一些學者專門為這些古書做註解。註解又有傳、箋、章句等名稱。傳,有轉授、相承師說的意思,一般指闡明經義;箋,是說明作者的用心,或斷以己意;章句,指分析正文的章節句逗;它們是各有不同角度的。及至唐代,許多漢人的註解也已不易理解。於是產生了新的註解形式,即註解者既註解正文,也註解前人的註解,也就是總的加以疏通,這種註解稱為“疏”,也稱“正義”,如《周禮》有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尚書》有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正義等。宋以前注和疏是分別印行的,後來則合為一本書,一般的排列是先注後疏,合稱註疏。 漢代學者主要是註解經書,後世歷代學者對許多重要古籍均從事了註解工作,註解的內容、範圍、體例也日益擴充套件和完善,如所注的範圍有詞語的音義,來源;引文、典故的出處;人名、地名、年代、方位和史實的考證;以及劃分段落,串講大意等等。註解的方式又有夾註、腳註、篇末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