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
【商品名稱】: 鹽酸維拉帕米注射液 |
【藥品規格】: 2ml:.mg。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維拉帕米。 |
【適應症狀】: 本品適用於:|1.快速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的轉復,應用維拉帕米之前應首選抑制迷走神經的手法治療(如Valsalva法)。|2.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心室率的暫時控制,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合併房室旁路通道(預激綜合症和LGL綜合症)時除外。 |
【用法用量】: 1.必須在持續心電監測和血壓監測下,緩慢靜脈注射至少2分鐘。|2.本品注射液與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均無配伍禁忌。|3.因無法確定重複靜脈給藥的最佳給藥間隔,必須個體化治療。|4.一般起始劑量為5~10mg(或按0.075~0.15mg/kg體重),稀釋後緩慢靜脈推注至少2分鐘。如果初反應不令人滿意,首劑15~30分鐘後再給一次.~10mg或0.1.mg/kg體重。靜脈滴注給藥,每小時5~10mg,加入氯化鈉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靜滴,一日總量不超過50~100mg。 |
【不良反應】: 1.發生率在≥1%的不良反應:症狀性低血壓(1.5%);心動過緩(1.2%);眩暈(1.2%);頭痛(1.2%);皮疹(1.2%);嚴重心動過速(1.0%)。|2.發生率<1%的不良反應:噁心(0.9%);腹部不適(0.6%);靜脈給藥期間發作癲癇;精神抑鬱;嗜睡;旋轉性眼球震顫;眩暈;出汗;超敏病人發生支氣管/喉部痙攣伴搔癢和蕁麻疹;呼吸衰竭等。 |
【藥品禁忌】: 1.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繼發於室上性心動過速且可被維拉帕米糾正者除外)。|2.嚴重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mmHg)或心源性休克。|3.病竇綜合徵(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臟起搏器病人除外)。|4.Ⅱ或Ⅲ度房室阻滯(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臟起搏器病人除外)。|5.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併有房室旁路通道。|6..已用β受體阻滯劑或洋地黃中毒的病人。|7..室性心動過速。QRS增寬(≥0.12秒)的室性心動過速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可能導致顯著的血流動力學惡化和心室顫動。用藥前需鑑別寬QRS心動過速為室上 |
【注意事項】: 1.低血壓:靜脈注射維拉帕米引起的血壓下降一般是一過性和無症狀的,但也可能發生眩暈。靜脈注射維拉帕米之前靜脈給予鈣劑可預防該血流動力學反應。|2.極度心動過緩/心臟停搏:維拉帕米影響房室結和竇房結,罕見導致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更甚者心臟停搏,易發生在病竇綜合徵病人,這類疾病老年人多發。需立即採取適當的治療。|3.心力衰竭:輕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如有可能必須在使用維拉帕米治療之前已由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所控制。中到重度心功能不全者可能會出現心力衰竭急性惡化。|4.房室旁路通道(預激或LGL綜合症):房室旁路通道合併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透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此類病人禁止使用。|5.肝或腎功能損害: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可能不增強維拉帕米的藥效,但可能延長其作用時間。反覆靜脈給藥可能會導致蓄積,產生過度藥效。如果必須重複靜脈給藥,必須嚴密監測血壓和PR間期或藥效過度的其他表現。|6.肌肉萎縮:靜脈給維拉帕米可誘發呼吸肌衰竭,肌肉萎縮病人慎用。|7.顱內壓增高:靜脈給維拉帕米升高幕上腫瘤病人的顱內壓。顱內壓增高者應用時小心。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4022228 |
【生產企業】: 侯馬霸王藥業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