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鹽酸四環素片 |
【商品名稱】: 鹽酸四環素片 |
【藥品規格】: 按C22H24N2O8·HCl計,0.25g。 |
【藥品成分】: 主要成份:鹽酸四環素。 |
【適應症狀】: 1.本品作為首選或選用藥物應用於下列疾病。|(1)立克次體病,包括流行性斑疹傷寒、地方性斑疹傷寒、洛磯山熱、恙蟲病和Q熱。|(2)支原體屬感染。|(3)衣原體屬感染,包括鸚鵡熱、性病、淋巴肉牙腫、非特異性尿道炎、輸卵管炎、宮頸炎及沙眼。|(4)迴歸熱。|(5)布魯菌病。|(6)霍亂。|(7)兔熱病。|(8) 鼠疫|(9)軟下疳。治療布魯菌病和鼠疫時需與氨基糖苷類聯合應用。|2.由於目前常見致病菌對四環素類耐藥現象嚴重,僅在病原菌本品呈現敏感時,方有指徵選用該類藥物。本品亦不宜用於治療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和任何型別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於對青黴素類過敏的破傷風、氣性壞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鉤端螺旋體病以及放線菌屬、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療程一般為7~14日,支原體肺炎、布魯菌病需3周左右。|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時1次。|2.8歲以上小兒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
【不良反應】: 1.胃腸道症狀如噁心、嘔吐、上腹不適、腹脹、腹瀉等,偶爾引起胰腺炎,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潰瘍的報道,多發生於服藥後立即臥床的患者。|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為脂肪肝變性,妊娠期婦女、原有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易發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發生於並無上述情況的患者。|3.變態反應:多為斑丘疹和紅斑,少數患者可見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統性紅斑狼瘡加重,表皮剝脫性皮炎並不常見。偶有過敏性休克和哮喘發生。某些用四環素的患者日曬時會有光敏現象。所以,應建議患者服用本品期間不要直接暴露於陽光或紫外線下,一旦面板有紅斑則立即停藥。|4.血液系統:偶可引起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嗜酸性粒細胞減少。|5.中樞神經系統:偶可致良性顱內壓增高,可表現為頭痛、嘔吐、視神經乳頭水腫等。|6.腎毒性:原有顯著腎功能損害的患者可能發生氮質血癥加重、高磷酸血癥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長期應用本品可發生耐藥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陰性桿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嚴重者可致敗血症。|8.四環素類的應用可使人體內正常菌群減少,導致維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現口乾、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變色等。 |
【藥品禁忌】: 對四環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四環素類藥物呈過敏者對其他四環素類藥物呈現過敏。|2.對診斷的干擾|(1)測定尿鄰苯二酚胺(Hingerty法)濃度時,由於四環素對熒光的干擾,可使測定結果偏高。|(2)本品可使鹼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澱粉酶?血清膽紅素?血清氨基轉移酶(AST?ALT)的測定值升高。|3.長期用藥期間應定期隨訪檢查血常規以及肝?腎功能。|4.應用本品時應飲用足量(約240ml)水,避免食管潰瘍和減少胃腸道刺激症狀。|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以避免食物對吸收的影響。|6.下列情況存在時須慎用或避免應用。|(1)由於本品可致肝損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類藥物。|(2)由於本品可加重氮質血癥,已有腎功能損害不宜應用此類藥物,如確有指徵應用時須慎重考慮,並根據腎功能損害的程度,減量使用。|7.治療性病時,如懷疑同時合併螺旋體感染,用藥前須行暗視野顯微鏡檢查及血清學檢查,後者每月1次,至少4次。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44020595 |
【生產企業】: 麗珠集團利民製藥廠(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