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硫酸嗎啡栓 |
【商品名稱】: 硫酸嗎啡栓 |
【藥品規格】: 20mg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硫酸嗎啡。化學名稱:17-甲基-4,5α-環氧-7,8-二脫氫嗎啡腩-3,6α-二醇硫酸鹽五水合物 |
【適應症狀】: 用於鎮痛,因有成癮性,現僅用於創傷、手術、燒傷等引起的劇痛,心肌梗死引起的心絞痛。其他疼痛多被哌替啶所取代。還可用於心源性哮喘。 |
【用法用量】: 1.不同的患者使用嗎啡的劑量不同,要根據患者的代謝情況、年齡和疾病狀態以及對嗎啡的反應實施個體化給藥。每一個患者使用嗎啡的劑量應該保持在能夠達到止痛效果的最低水平。當中、重度疼痛得到緩解,患者的狀況改善後就要定期減量和/或延長給藥間隔時間,使其服用嗎啡的量達最小。經肛門給藥,成人常用量為一次10~20mg,每4小時一次,按照擬定的時間表按時服用。 2.可根據患者情況逐漸增量調整,一次用量一般應不超過30mg,一日用量應不超過0.1g。根據WHO《癌症疼痛三階段止痛治療指導原則》中關於癌症疼痛治療用藥個體化的規定,對癌症病人鎮痛使用嗎啡應由醫師根據病情需要和耐受情況決定劑量。 3.對身體虛弱或體重輕於標準的患者,初始劑量應適當減少。老年患者也適當減量服用。患者如由服用其它麻醉劑改為使用硫酸嗎啡或由使用本品改為其他嗎啡製劑時,建議按標準等價表進行劑量估算。 |
【不良反應】: 1.常見嗜睡、噁心、嘔吐、便秘、排尿困難、直立性低血壓、眩暈等不良反應。
2.必要時可用吩噻嗪類止吐藥、緩瀉劑等對抗。本品可發生耐藥性和依賴性。 |
【藥品禁忌】: 1.對嗎啡過敏患者禁用。
2.缺少復甦裝置的呼吸抑制患者、急性或嚴重的支氣管哮喘患者禁用。
3.麻痺性腸梗阻,原因不明的“急腹症”禁用。
4.腸胃絞痛、胃排空遲緩、肺原性心臟病患者,嚴重肝、肺、腎功能障礙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本品不適用於孕婦、術後兒童、手術前及手術後24h內腸功能未恢復者。
2.本品必須整片吞服,不可嚼碎。不同控釋和緩釋製劑之間不確保其生物對等性,故應強調當一種製劑的有效劑量確定後,不應改用其他長效、緩釋、控釋嗎啡製劑,除非再調整劑量,並應監測患者情況。本品有耐受性和依賴性,注意監控劑量和使用時間。
3.本品過量時表現為針狀瞳孔,呼吸減弱和血壓下降,嚴重時可發生迴圈衰竭和深度昏迷,應立即靜脈注射納洛酮0.8mg,必要時2~3min重複1次,或一次應用納洛酮2mg,溶於5%葡萄糖注射劑500ml中靜脈滴注,同時應用0.02%高錳酸鉀液洗胃。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80178 |
【生產企業】: 馬應龍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