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硝酸咪康唑乳膏 |
【商品名稱】: 硝酸咪康唑乳膏 |
【藥品規格】: 2%,20g/支。 |
【藥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苯甲酸和純化水。 |
【適應症狀】: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面板、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面板、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
【用法用量】: 1. 面板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復發。2. 指(趾)甲感染:儘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3. 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復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
【不良反應】: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面板刺激症狀。非常罕見血管神經性水腫、蕁麻疹、溼疹、接觸性皮炎、紅斑、骨盆痛(痙攣)、陰道刺激、陰道分泌物和給藥部位不適。 |
【藥品禁忌】: 已知對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區域性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諮詢。|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11.出現區域性敏感或過敏反映,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諮詢醫生。|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13.本品為區域性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採用適當的胃排空措施。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1021255 |
【生產企業】: 瀋陽東新藥業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