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乳糖酸阿奇黴素 |
【商品名稱】: 乳糖酸阿奇黴素 |
【藥品規格】: ----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乳糖酸阿奇黴素,其化學名為(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脫氧-3-C-甲基-3-O-甲基-(-L-核-已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羥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脫氧-3-(二甲氨基)-β-D-木-已吡喃糖基]氧]-1-氧雜-6-氮雜環十五烷-15酮乳糖酸鹽。 |
【適應症狀】: 1.用於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由肺炎衣原體、流感嗜血桿菌、嗜肺軍團菌、卡它莫拉菌、肺炎支原體、金黃色葡萄球菌或肺炎鏈球菌引起的需要首先採用靜脈滴注治療的社群獲得性肺炎。 2.由沙眼衣原體、淋球菌雙球菌、人型支原體感染引起的需首先採用靜脈滴注治療的盆腔炎。 |
【用法用量】: 遵醫囑用。 |
【不良反應】: 本品常見不良反應有:
1.胃腸道反應:腹瀉、腹痛、稀便、噁心、嘔吐等。
2.區域性反應:注射部位疼痛、區域性炎症等。
3.面板反應:皮疹、瘙癢。
4.過敏反應:支氣管痙攣等。
5.消化系統:消化不良、胃腸脹氣、粘膜炎、口腔念株菌病、胃炎等。
6.神經系統:頭痛、嗜睡等。
7.其他反應:如畏食、陰道炎、口腔炎、頭暈或呼吸困難等。 |
【藥品禁忌】: 對阿奇黴素、紅黴素或其他任何大環內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輕度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鐘)不需作劑量調整,但阿奇黴素對較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無資料,給這些患者使用阿奇黴素時應慎重。
2.由於肝膽系統是阿奇黴素排洩的主要途徑,肝功能不全者慎用,嚴重肝病患者不應使用。用藥期間定期隨訪肝功能。
3.用藥期間如果發生過敏反應(如血管神經性水腫、面板反應、Stevous-Jonson綜合徵及毒性表皮壞死等),應立即停藥,並採取適當措施。
4.治療期間,若患者出現腹瀉症狀,應考慮假膜性腸炎發生。如果診斷確立,應採取相應治療措施,包括維持水、電解質平衡、補充蛋白質等。
5.本品每次滴注時間不得少於60分鐘,滴注液濃度不得高於2.0mg/ml。
6.治療盆腔炎時若懷疑合併厭氧菌感染,應合用抗厭氧菌藥物。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192 |
【生產企業】: 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