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1.可用於化療 (順鉑,環磷醯胺,阿黴素,柔紅黴素,博來黴素) 的輔助用藥,可以減輕化療造成的損傷而不影響療效,從而增加化療的劑量:|(1)首次給藥劑量1500mg/m2,溶於100ml生理鹽水或5%GS,15分鐘內靜脈輸注,在第2到5天,肌注,600mg每天。|(2)環磷醯胺治療後,應立即靜脈15分鐘輸注以減輕化療對泌尿系統的影響。|(3)對於順鉑治療,還原型谷胱甘肽劑量不超過35mg/mg順鉑,以免影響化療。或遵醫囑。|2.可用於酒精、病毒、藥物及其他化學物質導致的肝損傷的輔助治療:|(1)對於病毒性肝炎,1200mg,qd,iV,30天。|(2)重症肝炎,1200-2400mg,qd,iv,30天。|(3)活動性肝硬化,1200mg,qd,iv,30天。|(4)脂肪肝,1800mg,qd,iV,30天。|(5)酒精性肝炎,1800mg,qd,iV,14-30天。|(6)藥物性肝炎,1200-1800mg,qd,IV,14-30天。|3.用於放療輔助用藥,照射後給藥,劑量1500mg/m2,或遵醫囑。對於低氧血癥的治療,劑量1500mg/m2,溶於100ml生理鹽水,靜脈給藥,以後每天300-600mg肌注維持。|4.產品 (300-600mg) 肌注時必須完全溶解於溶解液,溶解液需清澈無色。|5.靜脈注射給藥,藥物能夠被溶解液溶解然後緩慢注射,靜脈滴注給藥至少需要20ml溶解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