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

奮乃靜片的說明書

【藥品名稱】: 奮乃靜片
【商品名稱】: 奮乃靜片
【藥品規格】: 塑膠瓶,2mg×100片。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奮乃靜。
【適應症狀】: 1. 對幻覺妄想、思維障礙、淡漠木僵及焦慮激動等症狀有較好的療效。用於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絕經與阿爾茨海默病綜合徵。因鎮靜作用較弱,對血壓的影響較小。適用於器質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礙及兒童攻擊性行為障礙。2. 止嘔,各種原因所致的嘔吐或頑固性呃逆。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1. 治療精神分裂症:從小劑量開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後每隔1~2日增加6mg,逐漸增至常用治療劑量一日20~60mg。維持劑量一日10~20mg。2. 用於止嘔:一次2~4mg,一日2~3次。
【不良反應】: 1. 主要有錐體外系反應,如:震顫、僵直、流涎、運動遲緩、靜坐不能、急性肌張力障礙等。長期大量服藥可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 2. 可引起血漿中泌乳素濃度增加,可能有關的症狀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經失調、閉經。可出現口乾、視物模糊、乏力、頭暈、心動過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體位性低血壓,粒細胞減少症與中毒性肝損害。偶見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徵。
【藥品禁忌】: 基底神經節病變、帕金森病、帕金森綜合徵、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對吩噻嗪類藥過敏者。
【注意事項】: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應慎用。 2. 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3. 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徵應立即停藥並進行相應的處理。 4. 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5. 癲癇患者應慎用。 6. 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 7. 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44021421
【生產企業】: 廣東彼迪藥業有限公司(國產)
補充糾錯
上一個藥品: 奮乃靜片
下一個藥品: 奮乃靜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