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總可撞死12頭豬

[ 哲理故事 ]


公司總經理到外地出差,總要司機拉著他到處轉轉。目的是要為老婆買點禮物。在一家時裝店裡,他看中了一件360元的女式睡衣,粉紅色,很性感。付了錢,總經理感到有些後悔,因為沒有開“辦公用品”的發票。他很為難,回去怎麼報銷呢?

返回的路上,總經理一直想這個問題。車行至一路口,忽見一老農趕著一群豬過來。總經理頓時來了靈感,對司機說:“我給你嫂子買了件睡衣。回去無法報銷,你打個便條,就說路上開車不小心,撞死了農民的一頭小母豬,賠款360元。”

第二天,司機打了便條,總經理簽了字,拿到財務科報了銷。司機心裡覺得很不舒服:睡衣你老婆穿在身上。花的錢公家報銷,卻把責任推到我的頭上,哪有這樣的道理!

過了幾天,司機也拿著一張便條找總經理簽字。上面寫:“某月某日出車至某某路段,不小心撞死農民一頭小母豬,賠款320元。”總經理拿著便條大筆一揮,簽了字。

過了些日子,總經理又到外地出差,又讓司機拉著他到處轉。在一家珠寶店。總經理看中了一對850元的耳環,付了錢,珠寶店的營業員不肯開具“辦公用品”的發票。

回去後,總經理又讓司機打了一張和上次一樣的便條。不過這次總經理在便務上改了一個字,把“撞死了一頭小母豬”改成了“撞死了一頭老母豬”。

總經理的車接連撞死母豬的訊息,兩位副總經理和10位中層幹部都知道是怎麼回事。於是,今天是李副總經理,明天是王副總經理,後天是計劃科的趙科長,再後天是安全辦的賴主任……隔三差五,就有人拿著“撞死小母豬”或“撞死老母豬”的便條讓總經理簽字。

於是,總經理召集所有公司幹部開了一個會,專門研究這個問題。經過充分發揚民主,他們研究出了一個《公司關於幹部外出撞死母豬的規定》。

《規定》強調:總經理每年可以撞死12頭豬,其中老母豬不得超過6頭;副總經理每年可以撞死6頭豬,老母豬不得超過3頭;中層幹部每年可以撞死5頭豬,其中老母豬隻能撞死1頭;一般員工外出一概不準撞死豬。超過指標的,費用不得報銷。




補充糾錯
上一篇: 問題妹妹
下一篇: 到底是誰在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