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攻城第一批士兵明知必死為何仍要衝

[ 歷史故事 ]

古代戰場上一大公認的“難事”,就是攻城。比如《孫子兵法》就曾說“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戰簡直是能不打就不打。

而在影視劇裡的古代戰爭場面中,“攻城戰”常常無比慘烈,經常是一排排士兵冒著槍林箭雨拼死衝鋒,再一排排死在守城方的弓矢刀劍下。血腥的場面常讓觀眾不忍直視,當然也有很多“聰明人”忍不住吐槽:明明第一排士兵衝上去就是死,這些古人為何還這麼死心眼兒?

其實,放在古代攻城戰裡,這還真不是一個“死心眼兒”的問題。首先一個基本事實是:士兵們在攻城時臨陣脫逃的後果遠比戰死嚴重。

以戰國時期號稱“虎狼之師”的秦軍為例,秦軍在“衝鋒問題”上紀律條令十分苛刻:擔任突擊隊角色的“險隊”,往往由十八人組成,如果有一個人在作戰中臨陣脫逃,那麼這位逃跑者會在上千士兵面前被“車裂”,既死得十分痛苦,更死得十分恥辱。而且這些臨陣脫逃的膽小鬼,不但自己會受到嚴懲,更會連累戰友。戰國時期的秦軍,五人為一伍,如果有一人臨陣脫逃,另外四人都要遭到兩年以上的徒刑,除非以斬殺敵人首級折罪。

在嚴懲逃跑行為的同時,秦國軍隊對勇敢者的獎勵也是十分豐厚。士兵如果能斬殺敵人一名軍官,就能拿到爵位並獲得土地,人生開始翻身。百人以下小分隊如果能斬殺33個敵人,就能獲得“滿功”,大家都有獎勵。特別是在攻城戰裡,甚至不需要斬殺敵軍軍官,只要攻城部隊能夠圓滿完成任務,照樣能獲得土地爵位。假如在攻城中陣亡了,只要任務完成,陣亡士兵的家屬照樣能繼承土地爵位。

而在秦朝以後,這一整套獎懲制度也被歷朝歷代繼承下來。特別是在攻城戰時的賞賜撫卹方面,更是無比優厚。而且對古代那些訓練有素的軍隊來說,“第一排衝鋒”看似兇險,卻未必九死一生。單看古代的攻城裝備,就知道古人在攻城這件事上,做了多少功課:不但有可以運載攻城士兵的“對壘”“飛梯”“雲梯”,還有可以直接砸城牆的“鵝車”,以及可以燒燬城門的“火車”。冷兵器時代的強弩與拋石機更是攻城利器。

比如那場書寫“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奇蹟的陳湯滅北匈奴之戰中,深入中亞作戰的陳湯,面對重兵防禦的單于城,就沒有狠拼硬打,而是先以強弩對敵壓制,密集的箭雨裡,負隅頑抗的北匈奴郅支單于都被射傷,號稱堅不可摧的單于城死撐了一夜就徹底崩潰。

發展到宋元明清年間,強大的攻城裝備更是成為攻城戰的關鍵助力:宋軍使用的大型床子弩,就可以將巨型弩箭“釘”在城牆上,助士兵們攀爬著攻城。火器大量應用於戰場後,重炮轟擊更成為攻城時的常態。

歷代多少攻堅戰,除了勇氣的較量,更有戰術與軍事科技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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