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約法三章”

[ 歷史故事 ]

在毛澤東曲折傳奇道路上,不論是在革命戰爭年代方面制訂過一些律己治家的“約法三章”。

對自己及全黨嚴格“約法三章”

井岡山時期,毛澤東仍然堅持“三不談”,即:一不談個人政治和經濟待遇;二不談家庭和生活瑣事;三不談男女方面的問題。這“三不談”與毛澤東青年時代提出的“三不談”內容大體相同,但內涵更為廣闊。

延安時期,1943年12月26日,是毛澤東50歲生日。按照中國的傳統習俗,50歲是一個人一生中的大壽,理應好好慶賀一番。這年4月,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凱豐致信毛澤東,報告了這一計劃。

然而,當毛澤東看了凱豐來信後,他的第一反應是拒絕。

毛澤東謝絕為他慶壽提出的“三條理由”:“一是戰爭時期,許多同志為革命的勝利流血犧牲,應該紀念的是他們,為一個人‘祝壽太不合情理;二是部隊和機關的同志沒有糧食吃,搞慶祝活動,會造成浪費,脫離群眾;三是才50多歲,大有活頭,更用不著’祝壽。”除此之外,毛澤東又慎重地隨之加上“三條規矩”:“一、不許請客吃飯;二、不許唱戲,如果要演,就演給老鄉們看;三、不許開會。”

1953年8月,在全國財經工作會議上,毛澤東又一次強調了內容相似於延安時期的這些規定:“一曰不做壽,做壽不會使人長壽,主要是要把工作做好。二曰不送禮,至少黨內不要送。三曰少敬酒,一定場合可以。四曰少拍掌,不要禁止,出於群眾熱情,也不潑冷水。五曰不以人名做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國同志和馬、恩、列、斯平列。這是學生和先生的關係,應當如此。遵守這些規定,就是謙虛態度。”

對親戚“約法三章”

毛澤東有8個表兄弟,相互之間關係都很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毛澤東曾多次給他們寫信,寄錢寄物,也曾接他們進京觀光。但是,當親戚和朋友們紛紛給他寫信提出請他推薦參加工作或介紹到北京工作的要求時,毛澤東卻原則立場分明,決不開假公肥私的口子,從未答應,他說這樣做“人民要說話的”。

為此,毛澤東對秘書田家英說,處理親友一般來信原則是:“凡是要求到北京來看我的,現在一律不準來,來了也不見。凡是要求安排工作的,一律謝絕,我這裡不介紹,不推薦,不說話。”甚至,他給親友回信直接告訴他們,我們共產黨的章法,決不能像蔣介石他們一樣搞裙帶關係,一個人當了官,沾親帶故的人都可以升官發財,如果那樣下去,就會脫離群眾,就會像蔣介石一樣垮臺。現在全國剛解放,人民剛取得政權,我對你們“約法三章”,一不要來京看我;二不要來京找我安排工作;三不要借我的名義找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同身邊工作人員“約法三章”

1950年代中期,毛澤東非常注重讓身邊的工作人員出去搞調查,無論是秘書、衛士還是警衛部隊的戰士,都讓他們深入基層調查農村情況。在他看來,不懂得中國的農民,就辦不好中國的事情。

毛澤東還就調查研究,為警衛戰士特地制訂出針對性強的“約法三章”,親筆擬寫了一份《出差守則》:(一)保密——不要說這裡的情況;(二)態度——不要擺架子;(三)宣傳——解釋建設工業和實行社會主義的好處;(四)警惕——不要上反革命分子的當;(五)調查——生產、徵購、合作社、生活、對工作人員的意見。

為掌握下面的真實情況,他還常常派自己的秘書下鄉搞調查,並具體立個“約法三章”,細心耐心地交代他們,下去調查時不要各級領導作陪,要找生產隊長就只找生產隊長,不要公社書記、大隊長參加;要找群眾談話就不要找幹部參加;要找縣委書記也只請他本人來談,因為人多了談話就有顧慮(同級幹部如此,上級幹部更如此);找群眾談話要有各個階層的人物,尤其要注意中農的態度;還可以找下放幹部談話,他們可能顧慮較少。總之,要了解各種人的真實想法。

外出視察“約法三章”

外出視察,毛澤東與身邊的工作人員“約法三章”:凡首長需要的一切東西,託當地辦的,必須貨款兩清,對方不要錢,我們就不收東西;嚴格認真地執行中央關於不準請客送禮的通知中五條指示;不得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公私不分、鋪張浪費,不得用任何名義向地方要東西不付錢。

1958年9月,毛澤東來到安徽省視察工作,稍作休息,毛澤東便對省、市負責同志和賓館的接待人員“約法三章”:第一,不要請我們吃飯;第二,我也不請你們吃飯;第三,按伙食標準用餐,不喝酒。這三條,希望大家能監督我們。

此行,毛澤東帶了廚師,但買的菜先由省裡接待人員進行檢查,保證新鮮、無害。開飯了,一小盆小米粥,幾個小饅頭,一碟土豆燒肉,一碟韭菜炒雞蛋,一碟炒青菜和一碟幹炒辣椒就是全部伙食,每盤菜的分量也不多。毛澤東吃完飯,用茶水衝下飯碗,把碗裡的幾粒米連同茶葉一起吃進去。毛澤東吃飯時旁邊也沒人作陪。吃完飯,他高興地說:“吃得很夠嘛,很舒服嘛。”又說:“哪天全國農民都能吃上我們這樣的飯菜,那就不錯了。”

對禮品“約法三章”

關於怎樣處置林林總總的禮品,毛澤東既有自己的一套原則又把持有一定的度。他基本遵行以下的“約法三章”:凡屬貴重禮品一律交公,專門陳列起來;對於沒法儲存的土特產,若是水果,就送幼兒園;若是茶葉,則送身邊工作人員。

為毛澤東執掌其身邊大大小小內務12年的“管家”吳連登,有時勸毛澤東留用一些,毛澤東卻毫不含糊地回答:這個問題不是那麼簡單,黨有紀律。這些禮物不是送給我個人的,是送給中國人民的。如果說,你在我這個位置上,人家也會送給你的。中國不缺我毛澤東一個人吃的花的,可是,我要是生活上不檢點,隨隨便便吃了拿了,那些部長們、省長們、市長們、縣長們都可以了,那這個國家還怎麼治理呢?

在十幾年朝夕相處的日子裡,吳連登從未聽毛澤東說要將水果、茶葉送給江青和自己的孩子們。遇到送來的土特產量大時,毛澤東就讓工作人員拿到中南海食堂賣掉,然後附上一封說明黨關於不準送禮的規定和紀律的信,將錢寄給送禮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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