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要挖?”全盛叔執長鍬,下不去手。
背對著全盛叔蹲在地上的人衝那叢蓬勃的鬼針草啐了口唾沫。“挖!”蹲著的人一個猛子站起來,沒比蹲著的時候高多少,鬼針草齊他的胸口。
我牽著花花走過。花花吃飽了肚子,身體微微抖動,尾巴很愜意地甩起來,讓那些蠅蟲找不到落腳的地。我問:“東哥,以後我還能來這兒放牛嗎?”東哥彎著腰,隱沒在那片綠裡,唰唰唰,鬼針草就潰不成軍被齊齊放倒了。花花走近前嗅聞了一下,不感興趣。東哥埋首割草沒理我,於是我一牽牛繩,以此掩飾我的自找沒趣,“花花,咱們回家去。”
吃晚飯的時候,我說,東哥在挖大伯母的墳。阿媽從鼻子裡嗤出一聲:“三寸釘,出絕了!”後一句在客家話裡是罵人極重的話,我不敢再接話了。
阿媽素來不喜歡東哥,這源自我八歲那年的一筐魚。
那一年年底生產隊打旱塘,得了豐收。肉何其珍貴,阿媽高高興興早早讓我拿了家裡最大的簸箕去分魚。做生產隊長的東哥沒有如阿媽所願,用幾條大鯇或大鯉把我的簸箕給裝得滿滿當當,反而把我晾在一旁。我緊緊抱著簸箕,直到鬨鬧的人群心滿意足散去,東哥這時才有空理我,他把拖拉機裡剩下的泥鰍河蝦小扁鯽一股腦兒掃進我的簸箕裡。我倒是愛吃河蝦炒韭菜,小扁鯽油炸後用豆豉蒸也特別香。阿媽說我傻,東哥肯定自己先留了大魚。我悄悄去翻過東哥的灶頭,並沒有發現任何魚的蹤跡。我回來告訴阿媽,阿媽更生氣,說照顧親人就不是照顧嗎,憑什麼東哥做好人要拿自家人當冤大頭?
魚是導火索,地,則是阿媽對東哥積怨愈深的催化劑。東哥挖的那塊地,嚴格來說有三分之一應該劃撥到我家。東哥卸任生產隊長那年春天,阿媽前腳剛清完地裡最後一茬韭菜,把雞鴨糞拌在地裡翻了一遍,大伯母后腳就撒了一把玉米粒下去,待阿媽買回菜秧子準備下種的時候,玉米苗已經竄到小腿肚那麼高。阿媽想剷掉玉米苗,與大伯母起了爭執,來勸架的東哥不小心推了阿媽一把,阿媽不哭不鬧,回來後脫下泥衣褲說,讓她爭,最好死了也埋那兒。
大伯母是東哥的阿媽,過世後果真就葬那塊地裡。在我們這兒,人走後,是先用棺木土葬,若干年後開墓啟棺,撿出骸骨,洗拭乾淨後再裝入金埕擇吉地安葬。東哥突然挖墳,居然不是為了大伯母的二次葬,人死為大,也難怪阿媽會啐他。
東哥來找阿爸那日,還是騎著破破爛爛的三輪車,人矮矮地坐在車上,滋溜從車上蹦跳而下,特別滑稽。他們把茶喝到極淡極淡。東哥走後,我問阿爸,東哥來聊了些啥。阿爸笑得暢快,你東哥說,人死了就不該佔地方,得把地挪給活人。
上大學的那年暑假我回到家,花花已經老得步履蹣跚了。我牽著它走在以前經常走的路上,溪水瘦了下來,禾田倒還是一樣蔥蘢。那塊曾經承載著兩家人的恩恩怨怨,曾經長滿花花最愛啃食的青青嫩草,曾經安息過一個魂靈的地,不見了蹤影。它變成了學校的一隅,還有個好聽的名字,叫“菁華園”。
在那塊捐贈紀念碑上,我看到了東哥和阿爸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