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子新炕新枕頭,大紅的燈籠掛門樓,一派喜氣。兒子二春的婚期到了,老莊包了兩個大紅包,都是應付吳三的。
吳三是高林村最會鬧喜錢的人。前年大春結婚的喜宴上,吳三攥著筷子不給老莊的姐姐、姐夫,要他們意思意思。老莊的姐姐、姐夫都是文化人,不習慣村裡這一套,臉都羞紅了。吳三拿到五百元紅包才肯罷休,還說下次二春結婚就一千起價了。老莊心裡不痛快:哼,歲數也不小了,追著人家屁股討喜錢,丟人!
吳三一早就來了,從廚房轉到新房,再從新房轉到院子,問姐姐、姐夫呢,老莊說“馬上到”。婚宴開始前,老莊的姐姐、姐夫讓人捎來禮金,說有急事,過幾天再來。老莊暗笑:他們不來,家裡沒有七大姑八大姨,看你吳三怎麼折騰。
吳三嬉皮笑臉地說:“結婚三天不論大小輩,我找二春的岳父去。”
孃家人,座上賓,萬一他們惱了,我這婚禮怎麼收場?老莊心急如焚,又不能對吳三生拉硬拽,只好由他。
吳三過去給二春的岳父鞠躬,“親家,你今天大喜!”然後拈來一個空盤子擺在桌上。二春的岳父掏出一張百元鈔票放進去,吳三搖頭,二春的岳父又放進去一張。
老莊汗如雨下,上前拽住吳三,亮出兜裡的紅包:“來,都在這兒呢。”吳三把他擋回去:“沒你事!”鄉親們嘻嘻哈哈地起鬨,婚禮氣氛一時進入高潮。
二春的岳父掏出一沓紅票,向吳三敬酒,“你喝兩杯,我就給一張。”吳三還價,最後達成一致:吳三喝一杯半,給一張;二春的岳父喝一杯,吳三就退回一張。兩人都敞開喝,大紅的鈔票在推杯換盞中飛來飛去,好不熱鬧。眼見親家喝成了包公臉,老莊渾身發緊,只盼酒席快點散。
散席後,老莊把親家拉到一邊,掏出那兩個紅包遞過去:“讓你見笑了,小地方窮講究。”二春的岳父不收,“不瞞你說,早些年我做古董生意,跟討喜錢差不多,看著貧氣,樂趣可多了,我還挺懷念的。”
晚上,老莊把那倆紅包交給老伴,老伴剛要鎖進抽屜,老莊叫住她問:“今天你又當婆婆了,高興不?”“當然高興!”老伴話一出口,老莊手就伸過去,“給喜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