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門口的雜貨店主是個離婚女人,獨自帶著一個六歲男孩,艱難度日。
兩年前,小男孩得了不治之症,女人把所有收入全部用來給兒子治病,雜貨店就是她們娘倆的救命稻草。
後來,大偉看上了雜貨店的地理位置,想盡辦法把雜貨店盤了下來。具體用的什麼辦法,沒人知道,總之手段非常卑劣。很快,女人的兒子因為沒錢治療,死了。
大偉重新裝修了一番,雜貨店變成了理髮店。
一天下午,一個女人去剪頭髮,她的頭髮遮住了眼睛,看不清面目。
頭髮剪好了,女人仍然坐著一動不動,大偉拍了女人一下,說:“好了,可以起來了。”女人仍然無動於衷。
大偉以為女人睡著了,輕輕推了女人一下,女人頹然倒地。一個行人看見這一幕,嚇得尖叫起來。
理髮店門前停滿了警車,警察說女人於一小時前因窒息而死。
一小時前,不少居民看到女人朝大偉的理髮店走去。
所有證詞都對大偉很不利。
死去的女人就是原來的雜貨店主,人們在一個破簷下發現了女人兒子的屍體。
一個月後,大偉由於故意殺人罪,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