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一個人走過雨,走過風,漸漸地學會了“打拼”。我這裡的“拼”不是拼命,拼刺,拼搶,拼殺,拼爭,拼死,而是拼湊,拼合的意思。我自己建立了一個同城的拼客網,率先成為倡導新觀念的都市“拼客”一族。
這天,我到一家大商場買衣服,看上了一款售價是998元的衣服,滿面春風的購物小姐對我說:“先生,我們正在舉辦優惠促銷活動,你可以憑本商場會員卡購買任何一款衣服,享受7折優惠,或者憑會員卡買一身情侶裝,只用付一半的價錢。”我看了看那情侶裝,標價是1200元,質量和款式比我剛才看上的衣服也差不到哪兒去。
我暗暗在心裡算了個賬,要是買剛才那衣服差不多要700元,要是買這身情侶裝則只用600元,而且還多出一身女裝。可我一單身小夥子,到現在連女朋友也沒有,多出的女裝有什麼用呢?
我正猶豫著,忽然聽旁邊有個女孩問導購小姐:“請問這情侶裝單賣麼?”我循聲望去,好漂亮的女孩呀,高高的個頭,優美的線條。導購小姐卻沒為她的漂亮所動,對她搖了搖頭,女孩一臉失望地離去。
我靈機一動,要是我和這個女孩“拼”著買情侶裝,豈不划算得多?
我當即攔住了走到門口的女孩,把我的意思小聲對她說了下。她猶猶豫豫地對我說:“這好倒是好,可我們不是情侶呀?這合適麼?”我說:“情侶裝非要情侶買嗎,再說了我們可以‘裝’情侶呀!”女孩笑了笑,大方地伸出手,我們攜手走向櫃檯……
出了商場,這位漂亮的女孩要把衣服的錢給我,我推辭不要。她說:“我們非親非故的,我可不能白要你的東西。”我說:“怎麼可能,我們不是情侶麼?”女孩說:“我見過臉皮厚的,可沒見過有你這麼厚的!”我也來了勁,對她說:“我見過漂亮的,可沒見過有你這麼漂亮的!”
女孩見我死活不肯收她的錢,就對我說:“要不你告訴我你的手機號吧,我剛來到這個城市,還沒找到住的地方呢,我先得找地方住交房租,等過幾天找了工作再把錢還你。”
老天,我心中竊喜。前些天有個和我“拼租”房子的哥們剛搬走,這還沒“拼”出去呢。我於是說:“要不你上我那兒看看,兩室一廳的,一人一室,錢你看著給。”
女孩警惕地看了我一眼:“你不會是有什麼壞想法吧?我可不怕你,我練過柔道的。”
我裝出一臉的委屈說:“哪能呢?怎麼說這有個合租的漂亮美眉總比找一大老爺們賞心悅目吧。”
就這樣我和這個女孩“拼”衣服“拼”房子,沒用多久,就把她“拼”成了女朋友,可我還真得繼續“拼”下去。她一點也沒說謊,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她摔起我來可有勁了,你看我這身上青一道紅一道的。不過沒事,好男兒愛“拼”就一定會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