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檫桌子的主義”之排列組合

[ 現代故事 ]

因為擦桌子,吳思和吳方有過一次“道德討論”。

  吳思,大家都知道,是“潛規則”一詞的發明人。吳方,則是吳思大學裡的同班同學,人大中文系78級的。當時,吳思是班長,吳方是副班長。副班長吳方喜歡擦桌子,他到教室後,先給自己擦,隨後給前後左右的同學擦,有時還擦全班的。次數多了,班長吳思就有點不舒服。他懷疑吳方這麼做,是矯情。是虛偽,或者另有所圖。

  吳思就寫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義》,刊登在《讀書》上,也發在了新浪部落格上。

  很快就有了回帖。網友“沙如雪1991”說,有一次,兒子班級裝吊扇,掉下許多泥土。安裝完畢後。有一個同學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課桌擦得乾乾淨淨,而且只擦到“三八線”的位置,連他同桌那邊都不肯擦。

  這就好玩了。一個是擦遍全班,另一個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稱兩個極端,兩個典型。

  事實上吳思並沒有錯。因為事情原本就沒有那麼簡單。

  實際上,這事當中。包含了好幾組選項。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別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別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別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別人的。

  其中第四項,又可以分出兩種:D-1.先擦自己的,後擦別人的;

  D-2.先擦別人的,後擦自己的。

  第一種(A自己的別人的都不擦),當然不好。但,多半也不會被指責,如果我們暫時放下道德的判斷,只看事情的結果,那麼,B絕不比A差。至少,教室裡還能有一張桌子是乾淨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樣“自私”,整個教室還會幹乾淨淨。相反,都學A,又怎麼樣呢?髒亂不堪。

  顯然,A並不比B值得提倡。我們的潛意識中,往往有一種“容不得”。容不得什麼7容不得別人“自私”,容不得別人“只顧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個人的桌子乾淨。因此,要麼都擦,要麼都不擦。

  這其實是一種“集體無意識”。正是它,造成了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不寬容”。比方說,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麼可恥嗎?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髒東西,都掃到了同桌那邊。那才是真該譴責的。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寬容“自私”。只不過,得是“有底線的自私”。這條底線,就是不能損害別人。

  第二個問題,就是“唱高調”。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第三種,不擦自己的,只擦別人的(C)。但,誰要當真這麼做,大家不覺得怪異嗎?再說了,你把別人的桌子都擦得乾乾淨淨,唯獨留下自己這張,打算咋辦呀?

  也只有讓別人來擦了。這個結果,跟“每個人都擦自己的”,有什麼區別?既然沒有區別,為什麼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

  實際上,如果每個人都把自己的擦乾淨,天底下就沒有髒桌子,每個人都“自掃門前雪”,就沒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乾淨,又哪裡管得了別人的“門前雪”?如此簡單的道理,怎麼就想不明白?

  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卻衝到隔壁教室去打掃衛生,倒是值得警惕,因為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須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違揹人情的做法,總是難免讓人起疑。

  也許,這正是吳思當年要質疑吳方的原因。然而吳方的回答卻讓他大跌眼鏡——“我沒有想那麼多,隨手就擦了。手裡有一塊抹布,擦一張桌子也是擦,多抹幾下也不費什麼事。我沒想那麼多。”

  好一個“我沒想那麼多”!難怪網友“沙如雪1991”要說,這是更接近於“聖”的人,因為他“天性純良質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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