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的警察局

[ 現代故事 ]

約翰喜歡開快車,為此他吃了不少罰單,還險些被吊銷了駕照。

  後來約翰聽說有個商店在賣雷達偵測器,這種雷達偵測器可以偵測到全美國警察使用的雷達測速器,從而提醒司機避免超速等違規操作。於是約翰立即到商店花1000多美元買了一套雷達偵測器。

  一天,約翰開車出去度假。途徑美國北部的一個小城,公路的標識是限速80英里,可是約翰卻開到了140英里。不久就見一輛警車尾隨而來,而且燈閃笛鳴。約翰忙將汽車停在路旁,接受警察檢查。警察上前說道:“對不起,先生,你超速了。”

  約翰想機器沒有反應,說明警察沒有開啟雷達測速器,警察只是根據自己的判斷行事,沒有真正的證據。於是約翰就問:“我的速度是多少,你可以告訴我嗎?

  警察說:“當然。”說著,領約翰來到警車跟前讓他看車中的雷達測速器記錄,只見熒光屏上赫然顯示著142英里。

  約翰沒有辦法,只好老老實實地接受了罰款。第二天,約翰找到了賣雷達偵測器的那家商店老闆,把罰單遞給了他:“你保證這臺偵測器可以在全美國有效,為什麼我還會被抓到?”

  老闆一聽,趕忙讓員工檢查機器,員工檢查了半天說:“機器沒有問題。”

  老闆一看機器沒有問題,態度就有了一些強硬。約翰一氣之下,將商店老闆告上了法庭。三個月後,約翰贏得了官司。理由很簡單,商店出售的商品沒有能達到標示的功能,是欺詐行為。為此,約翰不僅贏得了原機器退款和汽車罰款,而且還贏得了對商店懲罰性的賠款兩萬美元。

  商店老闆不服氣,於是找人調查約翰的超速被罰事件。原來,那個小城警察局使用的頻道不是政府規定的警用雷達測速頻道,於是商店老闆轉身找了個律師就要告警察局。

  官司一打就是兩年,結果是商店老闆勝訴。理由是,警察局的行為不合法。警察局敗訴了,不僅要將全部因為使用這種測速器而被罰的車輛所繳的罰款退回,而且還要補償利息和損失。加上法院對警察局的行政罰款200萬美元,總金額高達3000萬美元。這個小城警察局每年的經費才數百萬美元,根本承受不了這樣的罰款和賠償。無奈之下,警察局只得向國會申請了破產。

  最後在整個小城市民和國會的干涉下,才免去了警察局的鉅額罰款,從而保住了警察局,而有了這次教訓,警察局再也不敢濫用違法工具來徵收罰款了。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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