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湯味不錯

[ 現代故事 ]

大學畢業後,我應聘進一家公司做銷售。幹這行,陪客戶吃飯是常有的事。我初進職場不諳此道,而我們銷售部的李經理,那才真叫“庖丁解牛,遊刃有餘”呢。

  一次,我們公司和天宇公司意向合作,但合作合同還沒有簽下來,最後,我們經理親自出馬。經理叫我在酒樓預訂了一桌高規格的宴席,邀請對方負責合作專案的副總等幾個人晚上一起吃飯。

  晚上,我們一桌七八個人在酒店包間坐定,觥籌交錯,推杯換盞。我和經理逐個兒敬酒,對方副總幾個人喝得紅光滿面,氣氛十分和諧融洽。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對方副總拍著經理的肩膀說,他對我們的盛情招待非常滿意,吃完飯立馬把合同簽了。

  我向經理拋了個崇拜的眼神,真是老將出馬,一個頂倆。我足足談了兩個月都沒搞定的合同,被經理的一頓飯局就輕鬆拿下。

  眼看事情就要大功告成,我心裡如釋重負,拿起湯勺,伸向服務員剛端上桌的湯碗中。我一下怔住了:一隻死蒼蠅漂浮在湯麵上,這碗湯客戶已經開始喝了。這時,我發現經理也看見了湯碗裡的死蒼蠅。

  這還得了!這還叫什麼星級酒店,非找他們經理算賬不可!我正要發火,經理卻暗暗用眼神壓住了我。

  說時遲,那時快。李經理一邊虛張聲勢引開眾人的注意力,一邊快速拿起湯勺,舀起蒼蠅吞了下去,然後若無其事地說:“嗯,這湯味道不錯,大家多喝點啊。”

  在經理的帶動下,大家紛紛拿起勺子喝起來,一碗湯很快喝光了。宴席在歡樂友好的氣氛中圓滿結束,那份合同也順利地簽了下來。送走客人,經理蹲在街邊狂嘔不止。

  事後,經理拍著我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請客是門學問,吃飯也是個技術活。在那樣的場合,是討說法重要,還是籤合同重要?我們不能因小失大,讓一隻死蒼蠅壞了我們公司與天宇公司合作的這碗大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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