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初上,小丁駕著寶馬車,在街上滑行,現在正是打出租的高峰期。小丁盯著人行道,突然,從街對面衝出一個衣著華麗的女子。小丁小丁剎住車。
“到新華路口。”
小丁想拒絕已經來不及了,他心底很厭煩這些打扮妖冶的風塵女子。但一座城市如果沒有幾座好的花瓶,也顯得缺乏生氣。小丁快速發動了車,向新華路口撲去,想早點結束這樁買賣。
到了新華路口,計價器讀出了元的車價。小丁從反光鏡裡看見那女子正在誇張地搜身。
“師傅,我只有四元錢。”
小丁一股無名邪火直往上竄:咋個開張生意就黃了!
“對不起,麻煩你打過電話,讓你朋友來付錢。”
經小丁一提醒,那個女子摸出一個掌中型手機,按了一個號碼發出去。
“師傅,他未開機。”
闖他媽的鬼!小丁正想軟口叫她給四元就算了,那知腳一鬆,車又啟動了。
“師傅,我還沒下車。”
小丁沒吭聲,心底的火卻越燒越旺:操啥子假行市,今年真他媽喝開水都塞牙縫。
“師傅,你把傳呼號告訴我,我明天把錢送過來,車費算我的。”
小丁冷黑著臉,加大油門,向城外奔去。
一見這陣勢,那女子慌神了:“師傅,你要幹什麼?”
“我要車費。”小丁冷冰冰地說。
那女子手中確實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手機可不敢輕易示人,一件薄如蠶羽的披風是萬萬不可下身的。
“那你開到龍沿嘴,我去取錢。”
想得到美!小丁才不是傻瓜。上次就是心太軟,結果被反咬一口,冤枉遭了兩千元。
車子一出城,寶馬車就瘋起來。妖冶女子爬起來想抓方向盤,小丁反手一擋,那女子矮了下去。車子殺進野蕉林,小丁的氣都沒消。
“下去!”
“師傅,我……”
“下去!”小丁的臉更陰沉了。
那女子無奈地下了車,車門還沒關上,小丁猛地一踩油門,覺得手腳都舒坦了。
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小丁醉眼惺忪地醒來,開啟茶几上的晨報,在社會版有一條訊息印入他的眼簾:
野蕉林發現一具無名女屍!
小丁聳了一下肩,快速掃了一眼內容:女子被人輪姦後殺死,現場只有一部玩具手機。
媽媽的,這夥人也太黑心了,連內褲都捲起走了。小丁並沒有一種負罪感,反而覺得自己立了一功,感覺一身都精神了。
又過了兩天,小丁正在昏睡,警察卻找上門來了。對警察的提問,小丁是有問必答,只隱瞞了女子頭上的紅包是自己的傑作。
“你真的沒有方便一下?”
小丁冷眼看了民警一眼,盯著天花板不屑地搖了搖頭。
“不管怎麼說,被害人的死與你有一定的關係。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這是什麼強盜邏輯!小丁卻激動不起來。
這下子,小丁成了報道攻擊的物件:他一會兒是色狼,一會兒是變態狂,一會兒……小丁清楚,他就是有一百張嘴也說不清。似乎人一死,一切都變得高尚起來。小丁的心情壞到了極點。但事情總算水落石出了,小丁被無罪釋放。
剛邁出看守所的門,一個婦女衝上來,舉起手想扇他的耳光。小丁下意識地用手一擋,那婦人一下子橫在地上。
“你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魔鬼。”
“出門想打的,把錢準備好。”小丁陰著臉,咬牙切齒地說。
小丁的話又成了晨報的頭條。望著車水馬龍的街道,望著鱗次節比的高樓大廈,小丁心裡明白,這個擁有上千萬人口的城市,已沒有他的立身之地:
我不想再聽到你的訊息,它會改變我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