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的鬼話

[ 哲理故事 ]

在森林裡的一塊空地上,食肉動物們正在進行四年一度的首領選舉。條件當然是根據獵殺的本領和平時的威望。

獅子和老虎理所當然地當上了一、二把手(注)。正當豹和鬣狗準備競爭第三把交椅時,狐狸舉手問道:“我能當幾把手?”

豹和鬣狗哈哈大笑道:“你盡幹偷雞摸狗那些下三濫的事,你只能當‘三隻手’(注)!”

狐狸一本正經地說:“話不能這樣說,我不是還獵殺過一隻貓嗎?”

豹說:“貓是家的不算!”

“我咬死的可不是家貓,是一隻野貓!”狐狸狡辯道。

鬣狗鄙夷地說:“就算是隻野貓那也是小型動物,怎能與野牛,斑馬、角馬相提並論?我們獵殺的小動物都可以堆成山!”

狐狸哈哈一笑說:“你們真是孤陋寡聞,那可不是一隻簡單的野貓,五百年前它可是我們二把手——老虎的本家呢!沒聽說人類到現在還把老虎,豹子都稱為貓科動物嗎?”

獅子點了點頭說:“嗯,是有這個說法。”

狐狸見獅子點了頭更加賣力地炫耀說:“貓不單是虎的本家,還是虎的師傅呢!當年老虎向貓學藝時,貓不是還留了一手上樹的本領沒教嗎?我既然能捕殺老虎的師傅我的本領和智慧難道還不配當個三把手嗎??”

狐狸的這席話說得老虎的背脊也有點發涼。一、二把手的腦袋湊到一起嘀嘀咕咕地商量了一陣後,獅子站起來大聲地宣佈說:“經我與二把手研究決定,看在狐狸能獵殺老虎本家兼師傅的業績上,狐狸當選為三把手。有不服的下去後找我和老虎決鬥!”

決鬥倒是沒有發生,不過動物們背地裡都叫狐狸“三隻手”!

注:把手——指官位。

注:三隻手——民間把偷東西的人叫三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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