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蜀主劉備曾教誨其子劉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此語成了千古名言。其含義料想人人都明白,但是,做起來卻不一定全然如是。
大賈子在公司工作時,有一段時間分管著後勤工作,自然後勤人員花公款買東西報銷時需經過他稽核、簽字。
有一次,食堂管理員拿著一沓子發票找大賈子稽核。他一張一張看著,其中除了購買糧油、肉蛋、蔬菜、副食,以及與食堂相關的其他東西以外,還有幾張票是購買無關的物品,他將這幾張票抽出來,細看了看,全是電工工具的發票,有電筆、有螺絲刀、還有萬用表。
“你們食堂買這些電工工具幹什麼?”大賈子不解地問。
“這個、這個,為了維修方便。”食堂管理員有些閃爍其詞地回答,顯然他說的不是心裡話,大賈子已經感覺出來了。
“食堂維修電器,你自己又修不了,得叫電工,難道他們連工具都沒有嗎?”大賈子又問道。
“說實話吧,這就是電工買的,想從我這兒走賬。”食堂管理員這次沒有說謊。
“那就更不對路了,電工的工具都是從工具室領取的,他為什麼要自己買,還要從食堂走賬?!”大賈子沒有讓步,繼續問道。
“嗨嗨!你就抬抬手讓過去吧。”這次,食堂管理員開始央告大賈子了,顯然他自己心裡也清楚,這幾張票不合規矩。
“是不是你找電工維修時,他提的條件?”大賈子又進一步問道。
“唉!”食堂管理員嘆了口氣,不好意思地笑了,雖然他沒有肯定地做出回答,但是事情已經明瞭啦。
“不管你們私下是怎麼核計的,這幾張票我不給你簽字。”大賈子斬釘截鐵地說。
後來,大賈子聽說,那幾張票果然沒有給報銷,那位電工想假公濟私,沒有弄成。
雖然這幾張票合共也就幾十塊錢,但是這種作為算是“小惡”,是不可為的。一旦養成了習慣,事後就可能為“大惡”。
試想那些古今中外落馬的官員,其貪汙受賄的程度或大或小,受刑亦有重有輕。估計他們在一點上肯定全一樣,即:其第一筆不義之財不會太大,一來二去往後貪慾便越來越大,才終於引得東窗事發,受到了應有的懲處,而自食其果。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他們若早些念念劉備的語錄,並且按照劉先主的教誨去做,不就沒事兒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