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智常去某家藥店買藥。這是一家全國性的連鎖藥店,有幾個特點:藥價相對較低廉;每月有六天會員日,此期間多數藥品可以打折;還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非處方藥全部開架。這些都是優點,尤其開架售貨,顧客可以耐心地比較不同廠家的同名藥品,或不同名但藥性相似的藥品,根據自己的需求條件來選擇買哪一種藥。經常有這種情況,阿智需要買某種藥,便在貨架上選幾種藥品做比較,最後選擇一種自認為最合適者。不過,藥店也並不是十全十美的。有一次,就讓阿智遇上了尷尬的事情。那一天是會員日,阿智去這家藥店買藥。他在藥店裡轉了一會兒,看見一種西洋參含片價格挺合適:每盒.元。於是,他拿了兩盒去結算。誰知,女收銀員邊操作著電腦,邊唱著價錢:十二塊八一盒!“你說的不對,是九塊八!”阿智糾正收銀員。“就是十二塊八,你看錯了!”收銀員反駁道。“我把價籤給你拿來!”阿智不服地說著,去取來了價籤。“雖然俺眼神兒不太好,但是這麼大的字還是能看清的。”阿智說著,將寫著.元/盒的價籤遞給了收銀員。收銀員看著價籤,還是有些不認帳,繼續說:“已經調成十二塊八了!”一聽收銀員此話,阿智不高興地回敬她:“明明標著九塊八,你卻硬說是十二塊八,這不是——糊弄顧客嗎?!”他原本想用“欺詐”二字,覺得有些言重,所以才說成“糊弄”。隨後他又說道:“不行就找你們經理理論、理論!”收銀員一看阿智不讓步,而且同憂相救的其他顧客顯然都一致支援阿智,也只好按照標價結算。事後,阿智想:收銀員說的十二塊八或許是對的,錯誤可能出在藥品擺貨上、或者出在價簽上。但是這兩種錯兒,都是藥店工作人員疏忽造成的問題,而不是顧客的錯兒。做為企業,自己工作上出了問題,就應該自己承擔經濟責任,而對顧客必須按標價收款,是謂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