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

[ 哲理故事 ]

一個人若是喜歡貪、佔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或物品,常被別人諷為愛小。這是一種很不好的性格和品德,而且與人的貧富、地位關聯不大。因為愛小,竟然能使得富人變“窮”了。我就曾經聽說過一件此類的事情。話說進入本世紀後,中國大地上幾乎所有的城鎮都颳起了瘋狂的房地產開發風暴。轉眼間十幾年過去了,最終富了兩大塊:一是地方政府,吃了最肥的肉;二是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的村民。至於開發商,就單位收益而言,頂多排行老三。單說城中村改造,但凡一個坐落在城市版圖之內的村落,一經改造,一戶村民分得兩、三套住宅算是少的,多的能分五、六套。這些村民們太幸福了,他們房子多得住不過來,就租出去一套、兩套的,每月(或季)收房租,可比當年的老地主富有多了。不過,一夜暴富了的村民卻有的變得更“窮”了——他們不是“窮”在物質上,而是“窮”在心裡。現在,城市裡日常生活大多都是燒天然氣(或煤氣),價格挺貴的,怎麼辦才能省錢呢?於是,那些暴富的“窮人”中有智者,“窮”則思變,竟然想出了離奇的“省錢”辦法。先是有一家最聰明的人,住進新居後,經過反覆思考,想出了一個極好的辦法:讓燃氣表不走字——簡單,把氣表給摘了就行。這種先進、有效、而且簡單的經驗傳播很快,一時間鄰里之間紛紛效仿。說起來,也怪燃氣公司麻痺大意,由於燃氣表是插卡式的,輸進表內的氣量用完了,就會自動停氣。燃氣公司太信賴先進的儀表了,沒有想到竟有聰明人會抄近道兒,所以,他們在短時間內愣是沒有發現這種聚眾“揩油”的行為。過了好長時間,直到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入戶安檢時,這種“揩油”行為方才暴露。偷用燃氣是違法的,於是,燃氣公司將這一眾使用者告上了法庭。按照法院的裁決,這些使用者都賠償了燃氣公司一筆費用(包括燃氣費和罰款),是賠、是賺他們也算不清,因為沒有表,就沒有計量資料,燃氣費是燃氣公司根據各使用者的人口多少以及摘表的時間跨距估算的,是個大概數,罰款則是按燃氣費的一定比例給出的。經此事件之後,燃氣公司學乖了:他們每個月入戶“安檢”一次,名義上是安檢,其實更主要的是看使用者有沒有偷氣的行為!那些“窮人”雖然交了燃氣費和罰款,但是心裡卻並不平衡,暗想:“那些貪官汙吏撈了那麼多都沒事兒,俺們就偷了點兒氣,就給告上法庭。”其實,他們想錯了,他們遇到的只是毛毛雨而已。對於貪官汙吏們(同樣的,也是“窮人”),應了那句俗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以前有大黑傘給遮著,他們倒是挺安全,而現在黨中央一厲行反腐,那些貪官汙吏們可吃不了兜著走嘍——被查出來的傢伙不僅丟官罷職,貪多少也都得吐出來,輕的住班房,重的連小命兒都保不住;那些尚未被查出來的主兒們,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估計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終日提心吊膽的,簡直快愁死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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